程中錚

程伯鑾(),原名中錚,字藥鄰,號次坡,四川重慶府忠州墊江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程伯鑾是嘉慶九年(1804年)甲子科四川鄉試第十七名舉人,嘉慶十年(1805年)乙丑科二甲第四十六名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嘉慶十八年(1813年)任癸酉科貴州鄉試副考官,在考場中悉心校閱,選拔不少知名之士,陞陝西道監察御史,任內多次上奏言事。嘉慶二十三年(1818年)上奏條陳四川省四項積弊,包括州縣濫用「弸杆」、「鉤杆」、「站籠」等非刑,請求查辦,嘉慶帝下令四川總督蔣攸銛查禁,他再奏請飭禁貴州學政收取「紅案銀兩」的陋規,獲嘉慶帝允准並下令各省督撫、學政一體查禁,道光元年(1821年)朝廷議覆其關於順天鄉試中皿字號錄取額數的條奏,道光十五年(1835年)其關於山東控案繁多應嚴懲誣告的奏議被朝廷討論。

家族

  • 父:程正坤,廣西思恩府知府,贈朝議大夫。
  • 叔父:程正均,以侄程伯鑾官,封朝議大夫。
  • 母:瞿氏
  • 妻:朱氏,十八歲時夫卒。

著作
程伯鑾作有〈桂溪四時竹枝詞〉,在當地傳誦一時。亦曾為〈董烈婦題辭〉賦詩。

墓葬
程伯鑾墓位於墊江縣南十五里陳丹溝。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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