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崇禄

宋崇禄(),字寿卿,滑州白马人,元朝官员。

宋崇禄幼年时就受到左丞何玮的赏识,从中书掾做起,被任命为乐平州同知。宋崇禄处理政务时,以善于决断著称,其他州县难以判决的案件,都交给了他审理。他查出松江百姓隐瞒的四万五千多石田租,用这些粮食救活了常州的饥民。他还纠正了饶州贫民代替豪门大族缴纳田租的不合理现象,百姓对他称颂不已。后来宋崇禄调任处州路推官,又被擢升为浙江行省都事,入朝后担任户部主事,不久升任员外郎。他在任期间,节省了数百万的钱粮,御史台上奏朝廷,任命他为御史台都事。宋崇禄在检查中书省和各部的事务时,触怒了中书省的大臣,他们罗织罪名陷害他。不久之后,事情真相大白,宋崇禄被擢升为燕南道廉访副使,朝廷赏赐给他丝绸。他罢免了郡县中不守法的官员,以才能出众闻名。后来宋崇禄升任潭州路总管,在任三个月内,就处理了九百多件积压案件。之后他改任都漕运使,潭州的百姓前往京城,请求留任宋崇禄。宋崇禄后来被任命为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又改任山南道廉访使。入朝后担任户部尚书,后来为母亲守孝辞官回乡。守孝期满后,朝廷任命他为四川、江西廉访使,他都以生病为由推辞。后来朝廷起用他担任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又升任侍御史。延祐初年,朝廷推行限制官吏升迁的制度,宋崇禄请求将官吏升迁的上限放宽到三品,以疏通人才晋升的渠道。不久后,宋崇禄辞官退休。至正八年(1348年),宋崇禄去世,享年八十五岁。宋崇禄多次向朝廷陈述时政的得失以及救济饥荒的办法,是当时有名的贤臣。他的儿子宋讷,在至正年间考中进士,曾任盐山县尹,明朝建立后担任文渊阁大学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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