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祖(),字景先,元朝卫辉胙城(今河南省延津县北)人。
王兴祖凭借出众的文学才华被举荐为汝州学正,后来又被征召为枢密院掾。朝廷商议推行科举制度时,科举的诸多条例大多是由王兴祖制定的。延祐四年(1317年),王兴祖凭借朝廷恩例,被破格提拔一级,任命为奉训大夫、礼部主事,后来又改任大宗府左右司员外郎。延祐六年(1319年),王兴祖被任命为监察御史,巡察河南地区时,他查访到参知政事你咱马丁酗酒暴虐、残害百姓的罪行,弹劾并罢免了他的官职。之后王兴祖被召入京城,担任吏部员外郎。不久后,他离京担任燕南河北道肃政廉访司佥事。他上书朝廷建议:“要想巩固国家根本、教化百姓,关键在于尊崇儒家学说。”他还搜集了汉、唐两代谏臣的事迹,编撰成《宪览》一书进献给朝廷。皇帝称赞他懂得治国的关键。王兴祖到大名复核案件时,有个叫彭四的人无辜自认是盗贼,被关押在狱中一年多。王兴祖审阅他的供词后,立刻说:“这个人绝不是盗贼,真正的盗贼还没有被抓获。”不久之后,果然抓到了真正的盗贼。王兴祖追究当地长官失职的责任,朝廷罢免了他的官职。后来王兴祖再次被召入京城,担任礼部郎中,去世时享年五十二岁。他的儿子王毅,曾任国子典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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