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应熊

冀應熊(),字渭公,河南衛輝府輝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書法家、詩人。

生平
早年與出仕
冀應熊是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補行壬午科河南鄉試舉人。順治六年(1649年)任湖廣漢川縣知縣。漢川縣地處江漢之交,水患頻仍,冀應熊到任後,認為縣學舊址風水不利,遂捐出俸銀,主持遷建學宮,改易泮池與櫺星門方向,並撰〈重建漢川縣學記〉以記其事,文中稱“事關一邑之風尚,則舉而無疑”。此外,他在縣治後修建草樓,營造出一處幽勝景觀。因其辦事幹練,陞湖廣漢陽府同知。

順治十五年(1658年)冀應熊調浙江嘉興府海防同知,任內曾奉檄主持重修海鹽縣瀕海城垣與敵樓鋪舍,以鞏固海防。其間遭遇海寇擾境,他參與平定,並將相關事蹟與策略輯錄為《平寇輯略》與《安瀾吟》二書,任內他曾於烏程縣項王廟、嘉興府城等處題寫碑記,書法已為時人所重。

此後,冀應熊曾入朝任刑部湖廣司郎中,負責司法審覈。

鎮蜀與興廢
康熙元年(1662年)冀應熊出為四川成都府知府。此時四川歷經明末清初數十年戰亂,成都府尤為凋敝,“死亡逃散不可勝紀”。冀應熊到任後,首要之務在於安定民生、恢復秩序。他清理冤獄,據記載曾“釋冤民十三,全婚姻一”,同時他積極投身於戰後城市的全面重建。

在公共建築方面,他主持築建成都府署,重建儲備糧食的廣豐倉,並與四川巡撫張德地、四川布政使郎廷相、四川按察使李翀霄等共同捐資,大規模重修成都府城牆。

冀應熊尤重文教與名勝古蹟的修復。他申請將明朝蜀王府舊址改建為成都府學,並與省級官員合力修葺學宮,增建牌坊,親題“聖域賢關”匾額,使“制度規模煥然大備,人文漸振”。他對境內具有歷史文化意義的場所傾注極大熱情:重修萬里橋並大書橋名刻石,修復張公橋並題字,主持重修江瀆祠、大禹廟等祠祀建築,並題寫“澤被民生”等頌詞。對於佛教寺院,他亦大力護持,捐俸重修昭覺寺,並題寫寺額與“說法堂”碑記,重修大慈寺並題額,在青羊宮內捐建準提閣。他特別重視與歷史文人相關的遺跡,修復杜甫草堂,立“草堂寺”石碑,在諸葛亮惠陵前親書“漢昭烈之陵”碑,修繕司馬相如洗墨池,建草亭木橋,並勒石紀念。

書名遠播與交遊
冀應熊工書法,尤善擘窠大字,氣勢雄渾。他在蜀中各地名勝題刻極多,除上述工程題額外,還在浣花溪、峨眉山神水閣、郫縣鵝溪、資州來鶴亭、合江縣流杯池、鹽亭縣晴雲秋月壁等處留下墨蹟,成為清代初年四川文化景觀重建的重要標識。時人記載其“好作擘窠大書”,甚至因此產生軼事:他曾至內江縣拜謁文廟,見廟貌巍峨,感歎“明三百年中,衣冠科第甲西蜀”,遂題書以志。他的詩文創作亦頗豐,與當時文壇名流如曹溶(秋岳)、邵長蘅(青門)、張英、高士奇等均有唱和往來。曹溶、邵長蘅均曾為其家藏楊繼盛(椒山)題贈其先祖的《梅花詩卷》賦長詩,讚頌其家風。其詩作被輯入《百名家詩選》、《詩觀》、《皇清詩選》等多部當代詩歌總集。

晚年與著述
康熙十年(1671年),冀應熊因在處理招撫移民事務時,有“勒寫文契”的程序過失被朝廷議罪,去職歸里。晚年歸隱輝縣蘇門山,築大隱園,詩酒自娛。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他以八十四歲高齡,為新修《輝縣志》撰寫跋文,自署“中憲大夫原任四川成都府知府前刑部湖廣清吏司郎中邑人冀應熊”,不久逝世。

著作
冀應熊著述涉及政事、詩文多類:

  • 《平寇輯略》與《安瀾吟》:記錄其任嘉湖海防同知時平定海寇、綏靖地方之經歷與策略。
  • 《大隱園文集》:共六卷,其中文四卷、詩二卷,為其個人詩文結集。
  • 《泰徵錄》:內容不詳,見載於《中州藝文錄》。

此外,其單篇文章如〈重建漢川縣學記〉、〈少保武襄李公崇祀碑記〉、〈祭濟川橋孤魂文〉等,散見於湖北、四川等地方志中。其詩歌除見於個人文集外,亦廣為諸家選本所收錄。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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