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米恩斯·皮爾斯(;),婚前姓阿普爾頓,曾於1853年至1857年擔任美國第一夫人,其夫為美國第14任總統富蘭克林·皮爾斯。珍出生於新罕布夏州漢普頓,1834年不顧家人的反對,嫁給了當時的聯邦眾議員富蘭克林·皮爾斯,但她拒絕在華盛頓特區居住,並於1842年說服丈夫退出政壇。1852年,富蘭克林瞞著她參加了民主黨內總統候選人提名,並於同年當選總統。但他們的幼子班傑明在富蘭克林就職前因火車事故喪生,令她陷入了深深的抑鬱,並伴隨她一生。珍是一位隱居的第一夫人,在丈夫擔任總統的頭兩年裡,她一直沉浸在喪子之痛中。當時她的許多職責都由其阿姨代為履行。富蘭克林總統卸任後,夫妻出國旅行了兩年,珍晚年定居在麻薩諸塞州,最终於1863年因肺結核去世。
珍·皮爾斯厭惡政治生活,對第一夫人的角色也不滿意。她對廢奴運動很感興趣,並試圖影響丈夫在這問題上的決定。身為清教徒,她信仰虔誠,並認為自己所遭受的悲劇是上帝對她和丈夫罪孽的懲罰。歷史學者將珍描述為與她的丈夫截然相反的人,她的丈夫外向、熱衷政治且嗜酒,而她則孤僻、厭惡政治且。
早年生活與教育
珍·米恩斯·阿普爾頓於1806年3月12日出生於新罕布夏州漢普頓,父親是公理會牧師,母親是伊莉莎白·米恩斯·阿普爾頓()。阿普爾頓夫婦育有三個女兒和三個兒子,而珍是两人的幼女。1807年,她的父親成為鮑登學院院長,全家定居在麻薩諸塞州不伦瑞克(今屬緬因州)。她父親的宗教習俗包括嚴格的禁食,但這導致他的健康狀況惡化,最終於1819年去世。他過世後,全家隨外祖母住在新罕布夏州阿默斯特,她童年時期就是一位虔誠的福音派、加爾文主義的清教徒。接近成年时,阿普爾頓性格靦腆,虔誠篤信宗教,並提倡禁酒運動。即使在年輕時,她的健康狀況也不佳,經常患上嚴重的冬季感冒。阿普尔顿也可能是在他拜訪母親家時認識他的。但由於階級差異、富兰克林舉止粗魯、酗酒且容忍奴隸制。
皮爾斯夫婦婚後一同前往華盛頓特區,但珍覺得這座城市並不宜人。1835年,她與丈夫一同參加了白宮的新年招待會,並結識了總統安德魯·傑克遜。同年晚些時候,她決定離開華盛頓,回到位於阿默斯特的母親家,而她的丈夫則留在華盛頓。歷史學家一般認為這段時期是珍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因為丈夫退出了政壇,而且她還有兩個兒子在世,因为他曾對妻子隱瞞自己的總統野心,否認競選的決心。
作為第一夫人,珍堅持在白宮推行宗教活動,指示工作人員參加教堂禮拜,並在白宮圖書館舉行宗教儀式。與阿普尔顿家族有姻亲关系的描述了這對她丈夫富兰克林的影響,稱她在場時,他虔誠無比,但當她不在時,他卻酗酒成性。在儿子去世後的哀悼期結束後,她開始參加國會辯論,關注這一議題。在她丈夫任期結束時,她再次拒絕出席新任总统總統、同时也是她丈夫的繼任者詹姆斯·布坎南的。 她也是最默默無聞的第一夫人之一,因為她擔任第一夫人時,其角色尚未成為全國矚目的焦點,而且她所處的總統任期本身也因政治衝突為成績蒙上陰影。與其他戰前第一夫人一樣,歷史學者認為她經常避免自己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對丈夫的執政影響甚微。歷史學家認為珍對第一夫人這一職位的影響甚微,也沒有為她的繼任者樹立任何先例。珍對丈夫的影響體現在她對政治的厭惡上,包括她在丈夫於1842年決定從參議院退休的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有些學者認為,在她與丈夫的關係中,她可能感到一種宗教上的使命感,想要拯救丈夫的靈魂,並且因為试圖改变她丈夫的缺點而追求他。雖然當時人們對珍·皮爾斯的看法普遍是同情的,但20世紀的一些歷史學家卻傾向於將她描述為一個疑病症患者,在丈夫遭遇不幸時未能給予支持,並認為她是導致其丈夫總統任期不受歡迎的一個重要因素。
政治信仰
珍·皮爾斯是一位清教徒,其信仰構成了她世界觀的基礎。她的宗教信仰使她堅信苦難是上帝給予的懲罰。她強烈反對華盛頓的政治和社會文化,對頻繁的聚會和酗酒行為深感痛惜。她從小接受辉格党體系的教育,這導致她在嫁給身為民主党官員的丈夫後與家人產生衝突。她也支持禁酒運動,反對飲酒。珍還支持廢奴主義,這與她丈夫以州權為名容忍奴隸制的做法截然相反,她希望聯邦在美國內戰中取得勝利。珍欽佩安德魯·傑克遜總統。但她不喜歡眾議員戴維·克羅克特,認為他「自負、愚蠢、可笑」。
參考文獻
除另行註明外,以下資料皆為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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