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万秋

荀万秋,字元宝,南北朝刘宋官员,颍川颍阴人,荀昶的儿子。

元嘉初年,荀昶官至中书郎。荀万秋也凭借自己的才学,在仕途上崭露头角。荀昶前去拜访高僧释慧琳,对释慧琳说:“昨天我的儿子荀万秋参加策试,我想把他的答卷拿给你看。”释慧琳回答说:“这不需要看。如果这份答卷不是事先知道题目才写的,那么我也写不出来;如果这份答卷是事先知道题目才写的,那么我的仆人也能写出来。”荀昶说:“这样说,难道不损害道德吗?”释慧琳回答说:“最高的道德,就是不刻意追求表面的道德。”于是两人相视一笑,荀昶最终没有把荀万秋的答卷拿出来给释慧琳看。

宋文帝元嘉六年(429年)六月,太学博士荀万秋上奏说:“臣私下查考,巾帻并非古代的冠冕服饰,儒家经典中也没有关于巾帻的记载。据蔡邕的《独断》记载:‘巾帻是古代身份低微、负责杂役、不能戴冠之人所佩戴的服饰。’此外,董仲舒的《止雨书》中说:‘那些负责祭祀的官员,都戴着红色的巾帻。’由此可知,巾帻是不戴冠冕之人所佩戴的服饰。汉朝元始年间开始使用巾帻,朝中大臣纷纷效仿。因此司马彪的《舆服志》中说:‘尚书所佩戴的巾帻,名为纳言。在郊外祭祀五方天帝时,尚书们所戴的巾帻颜色各不相同,与他们的官服颜色相呼应。’从那以后,这种制度一直延续下来,直到晋朝。我大宋王朝顺应天命,建立政权,礼仪制度都沿袭前朝的旧制。巾帻的使用既然已经成为历代固定的制度,臣认为应当继续沿用。”

元嘉六年,太学博士荀万秋上奏说:“古代用人偶代替逝者接受祭祀,与如今用神位祭祀神灵,其意义是相同的。《周礼》记载,祭祀结束后,人偶被送出庙门时,人们都向人偶行跪拜之礼,人偶则不予理会。《诗经》中说:‘敲钟击鼓,送走人偶。’由此可知,祭祀结束后送别神灵的仪式,由来已久。如今众人的意见不一致,应当遵循前朝的旧制。’”

孝建二年(455年),宋孝武帝颁下诏令,要去南郊祭祀。朝廷首次设置规模比较完备的音乐,这一做法,是接受了前殿中曹郎荀万秋提出的建议。九月甲午日,有关部门上奏说:“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上奏说:据查考,祭祀天地时使用音乐,是为了迎接神灵降临。用音乐祭祀天地的礼仪,由来已久。如今朝廷在郊外祭祀天地时,却没有使用音乐,臣私下对此感到疑惑。至于秦朝演奏《五行》之乐,曹魏跳《咸熙》之舞,都是在祭祀时使用。到了晋朝,泰始初年,傅玄创作了三十二篇晋朝郊庙祭祀的歌诗。元康年间,荀藩奉诏完成了他的父亲荀勖未竟的事业,制作了金石乐器,设置了宫廷乐队,在郊庙祭祀时使用。这些都是郊庙祭祀使用音乐的证据。如今宗庙祭祀时,虽然已经有了歌唱迎神之歌的仪式,但还没有表演象征武功的舞蹈,恐怕不符合祭祀礼仪的完备要求。圣明的君主治理天下,虽然时代不同,但风俗教化却是相通的。虽然礼仪制度有所增减变化,但治国的根本原则却是一致的,没有哪一位君主不是遵循古代的制度,来治理当今的天下,使各项制度符合规范。如今正值清明盛世,国家的礼乐典章制度都十分完备,即使是失传的礼仪,也都全部恢复,更何况祭祀天地神灵、迎接神灵降临这样重要的仪式,却在郊外祭祀时停止使用音乐;在宗庙祭祀时,彰显德行、颂扬武功的舞蹈也存在缺失。臣认为,郊庙祭祀应当配备完整的音乐。”于是朝廷下令让朝廷内外的官员广泛讨论此事。骠骑大将军、竟陵王刘诞等五十一人,都赞同荀万秋的建议。

大明三年(459年),孝武帝下令让尚书左丞荀万秋制作玉、金、象、革、木五种帝王专用的车辆,并按照金根车的样子,在每辆车上都加上珍贵的羽毛装饰的顶盖。大明四年正月戊辰日,尚书左丞荀万秋上奏说:“关于皇帝举行籍田礼的礼仪规定中说:‘皇帝头戴通天冠,冠上系着红色的帽带,戴着青色的介帻,身穿青色的纱袍。侍中陪同皇帝乘车,奉车郎负责驾驭马车。’据《汉书・舆服志》记载,通天冠,是皇帝日常所穿的服饰。如果按照这样的规定,皇帝怎么能穿着日常服饰前往千亩籍田举行祭祀仪式呢?《礼记》中记载,从前天子为了举行籍田礼,种植千亩农田,头戴冕冠,冠上系着红色的帽带,亲自手持耒耜,耕种籍田。郑玄在注释《周礼・司服》认为天子的六种礼服,都搭配冕冠,这是因为冕冠最为尊贵。虽然时代变迁,服饰也有所变化,但冕冠的形制始终没有改变。此外根据潘岳的《籍田赋》,皇帝举行籍田礼时,应当头戴冕冠,冕冠上装饰着十二旒玉串,冠上系着红色的帽带,戴着黑色的介帻,身穿青色的纱袍。由侍中陪同皇帝乘车,太仆负责驾驭马车。应当修改现行的礼仪规定,完全遵照《礼记》和《汉书》中的记载,制定固定的礼仪制度。”朝廷下诏批准了荀万秋的建议。

大明五年(461年)七月,有关部门上奏说:“已故永阳县开国侯刘叔子夭折去世,年仅四岁,关于他的亲属应当为他服丧多久的礼制,朝廷官员存在疑问。”尚书左丞荀万秋等人商议后上奏说:“诸侯镇守一方,传承家业,虽然刘叔子年仅四岁,还未成年,尚未具备德行,但他的君主和父亲的名分已经确定,臣子不能为君主服殇丧,儿子不能为父亲服殇丧,因此有‘臣不殇君,子不殇父’的说法。由此推断,可知刘叔子的旁系亲属,应当依照殇丧的礼制为他服丧。东平冲王的丧事,此前已经按照这一原则处理。如果刘叔子已经入朝为官,那便算是成年,因此鄱阳哀王去世后被追赠为太常,他的亲属没有降低服丧的规格。臣认为,对于年龄在八岁以上、已经享有封爵的夭折之人,应当按照成年人的礼制处理;对于年龄在八岁以下、属于无服之殇的夭折之人,则以是否入朝为官作为判断标准。如今永阳国的臣子,自然应当为刘叔子服满丧期;至于刘叔子的旁系亲属,则应当依照殇丧的礼制为他服丧。”顾琛被尚书左丞荀万秋弹劾,等到顾琛的儿子顾宝先担任郎官时,荀万秋仍然在任,顾宝先便向朝廷上书,声称自己不能在荀万秋手下任职。宋孝武帝下诏说:“整饬违规行为,纠察怠慢疏忽,是御史台的职责。如果荀万秋弹劾顾琛之事确实处理不公,自然会有相关部门予以纠正。然而近来却有人因为被弹劾,无论事情大小,就私自与弹劾自己的官员断绝往来。这种风气不能助长,相关部门应当制定严格的法令予以禁止。顾宝先此举不过是依附世俗的惯例,不值得追究。”

宋孝武帝即位初年,荀万秋担任晋陵太守,后来他因在晋陵郡修建华林阁,并私自设置主书、主衣等官职,被逮捕入狱,随后被免去官职。宋前废帝在位末年,荀万秋担任御史中丞,最终在任上去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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