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黨(),亦被稱為「The Company」,是一個由新加坡華人創立的犯罪組織。以荷蘭阿姆斯特丹為基地,並有據點分布於丹麥哥本哈根、瑞士蘇黎世、法國巴黎、比利時布魯塞爾、泰國曼谷及新加坡等多個城市。自1971年至1990年代,阿公黨與黑幫14K一度主導西歐的海洛因進口交易;然而,由於新加坡嚴格的反毒政策,該組織在新加坡本土的影響力相對有限。阿公黨成員來自多個國家,主要是新加坡,其次包括馬來西亞、印尼、泰國及荷蘭等。至2000年代,阿公黨已停止活動。
組織架構
阿公黨並非傳統的洪門三合會,而是一個以新加坡華人為核心、結構精簡的幫派。不同於三合會依靠大量成員進行暴力擴張,阿公黨採取少數精英管理的模式,實際成員不足一百人,並會不定期僱用外圍人員協助營運。成員以快速且兇殘的手段暗殺對手,暴力震懾競爭者,甚至以酷刑對付挑釁者。幫內若出現背叛者,往往當眾直接處決,曾有幫員的屍體被發現在阿姆斯特丹的運河中,以此極端形象鞏固幫派權威。
阿公黨控制歐洲海洛因市場,收取20%進口分成,僱用新加坡海員運輸(每趟約新幣15,000元)。活躍於荷蘭阿姆斯特丹,成員有薪水(起薪2,000荷蘭盾)及佣金,但一律禁止吸毒。活動包括:
- 毒品販運:海洛因、MDMA、古柯鹼及大麻。
- 其他犯罪:高利貸、博彩、酷刑、謀殺。
- 半合法業務:投資餐廳、夜總會、賭場、鑽石貿易、旅行社、功夫電影放映以洗黑錢。
歷史
「海南仔」創立幫會期
阿公黨起源於1969年10月23日在新加坡的勝堂社發生暴力衝突,首領陳通明(綽號「海南仔」,Roland Tan)犯下仇殺案,遭新加坡警方通緝,後潛逃往荷蘭阿姆斯特丹。到1971年,在荷蘭「Johnny陳」的幫助下,「海南仔」、「黃金K」、阿偉(Ah Wee)及阿林(Ah Li)在阿姆斯特丹成立阿公黨,由「海南仔」領導。參照黑幫14K的販毒模式,從金三角進口海洛因到荷蘭製成毒品轉售。到1976年,阿公黨暗殺14K頭目陳圓目,奪取了其販毒地盤。又在荷蘭槍殺了比利時「和勝和」的頭目鄧家明。同年,「Johnny陳」因在曼谷機場偷運138公斤海洛因被捕判入獄,1979年「Johnny陳」出獄後脫離阿公黨。1978年歐洲多國與新加坡警方聯手鎮壓黑幫,逮捕阿公黨50餘人,沒收新幣1,000萬元海洛因。
Benson 及 暹羅仔 領導期
1978年,因多名頭目入獄,阿公黨交由第二代首領Benson領導,後來Benson在新加坡遭未經審訊拘禁。1984年由第三代首領Bernard(綽號「暹羅仔」)接掌。暹羅仔曾在新加坡拘禁期間取得大學學位,上位後以企業化方式管理幫派,組建精英打手,並在阿姆斯特丹開設賭場。曾在荷蘭擊敗14K頭目「牛屎」,迫使其勢力退居倫敦。但暹羅仔沉迷賭博,1995年挪用幫派資金,遭副手 Dennis 政變奪權,被迫下台。其後暹羅仔被荷蘭政府遣返泰國。
Dennis 及 Henry 領導期
1995年,Dennis上任第四代首領後,僱用軍事武裝執法者,聯繫義大利黑手黨、南斯拉夫犯罪集團,組成全歐洲販毒網絡。Dennis在1997年赴約途中遭槍殺,震動荷蘭社會。暹羅仔宣稱是他下令行兇,但說法存疑。其後Henry接任首領,但能力不足、缺乏支持,又不敵14K勢力,成員拒絕出貨,資金枯竭,阿公黨逐步瓦解。
幫會解散後
暹羅仔與阿公黨元老 Jack 於1997年復出販毒。其勢力活躍於印尼、泰國及馬來西亞市場,販售MDMA、K他命(氯胺酮)等毒品。他曾與印尼毒梟洪利結怨並公開追殺對方,亦因背叛 Jack 而遭報復。2000年代,暹羅仔轉以柬埔寨房地產與賭場致富。
1994年,Johnny在蘇黎世因販毒判監逾四年,1998年出獄後重返荷蘭毒品市場,經營可卡因、冰毒與搖頭丸,並與荷蘭大毒梟Hugo Ferrol及俄羅斯黑幫合作。1999年,他在香港一宗毒品交易失敗後,在香港一間酒店內身亡,警方裁定為自殺。
2009年,阿公黨創始人之一陳通明「海南仔」在丹麥哥本哈根因「私人糾紛」遭槍擊受傷,其友人重傷。陳通明被丹麥小報《Ekstra Bladet》報導稱為最具勢力的華人商人,2020 年因心臟病去世。 Henry 返回新加坡後罹癌,2010 年自殺身亡,成為最後一位正式的阿公黨首領。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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