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頤貞

吉頤貞(),字程若,四川順慶府西充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吉頤貞是順治十一年(1654年)甲午科四川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授陝西兩當縣知縣,任內以廉潔的操守和明敏的斷案能力著稱。遇有疑難案件,必定反復推敲研究,惟恐造成冤屈,曾平反多起冤獄,釋放無辜之人。在任期間,兩當縣曾發生荒旱,吉頤貞向山川神靈祈禱,天遂降雨。其後致仕歸里,當地士民夾道相送。

著述
吉頤貞有詩作傳世。其〈送同年李之任湖廣〉一詩,以“金臺頌盍簪”喻指朝廷重視人才,以“彈冠初展驥”祝賀友人初任官職得以施展才華,末句“定知能臥理,一慰故人心”則表達相信友人能以清簡之政治理地方,並慰藉友人思鄉之情的期望

家庭
曾祖吉行健,明朝嘉靖二十二年舉人,湖廣當陽縣知縣。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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