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文化遗产包括纪念物(如建筑作品、纪念性雕塑或铭文)、建筑群以及遗址(含考古遗址)。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景角度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自然地貌(由自然物理和生物形态构成)、地质与地形地貌(含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以及自然遗址,被界定为自然遗产。苏丹于1974年6月6日加入了该公约。苏丹目前拥有三处世界遗产,另有15处列入预备名单。苏丹曾担任过一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委员。代表文化遺產,代表自然遺產,代表複合遺產。
預備名單
除了已入選項目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入選預備名單。苏丹在其预备名单上保留了15处遗产。
注释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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