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存異(),字同人,號平川,四川順慶府南充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冉存異出身書香門第,父冉世維為明末崇禎十二年(1639年)己卯科舉人,曾任江西永新縣知縣、兵部主事。冉存異生於崇禎十五年(1642年)。幼年時逢明清易代戰亂,隨家人避亂貴州、湖廣等地,備嘗艱辛,十六歲時以流寓籍補印江縣博士弟子員。局勢平定後,他護送父親靈柩歸葬故里,並返回南充縣應試,再度入學為生員。康熙八年(1669年)己酉科四川鄉試第三十一名舉人。其後三藩之亂爆發,叛軍脅迫蜀地士人接受偽職,冉存異堅拒,並侍奉母親避居山野。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冉存異謁選授廣東增城縣知縣。增城縣政務繁劇,素有難治之名,賦稅積欠長達十年。他到任後,推行“的名之法”,嚴格核實戶籍,使兄弟子侄不得互相推諉,並獎勵積極納稅者,嚴懲頑固拖欠的豪強,不到一年便將積欠全部清理完畢。他致力於整頓鹽政,力請減少鹽引定額二千道,減輕百姓負擔,並設立“殷實保長”負責勸導民衆購買官鹽,遏制私販。此外,他捐出俸祿重修縣署,將竹木墻壁改為磚墻,使縣署更為堅固。他重視文教,修葺學宮,每月朔望親赴學宮與諸生講論文章,剖析經義,培養許多人才。
因其卓越政績,廣東巡撫朱弘祚等官員多次上疏保薦。康熙三十年(1691年)朱弘祚題本稱讚冉存異“居官廉潔,蒞事精敏,教化興行,政績表著”,並以他雖初時俸歷稍欠但才能出衆為由,破格奏請行取。經吏部議准,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冉存異被召赴京,康熙帝引見後,候補兵部主事。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三月,冉存異病逝於南充縣家中,享年五十五歲。
著述
本人著作
- 《旅貞草初集》:收錄其旅途中所作古今體詩。
- 《增江雜錄》:為增城縣知縣任內的公文案牘匯編。
本人詩作
- 〈登石柱山〉:此詩描繪石柱山的高峻與幽深景色,表達對家鄉勝跡的贊美與未能盡述的遺憾。
- 〈寄伯文張世兄〉:詩中記述與友人張伯文重逢後短暫相聚、臨別贈言的深厚情誼,並以“中流砥狂瀾,古道乃不朽”互勉。
相關他人著述
- 陳恭尹〈自羅浮還增城柬冉平川君侯〉:詩中將冉存異比作晉朝仙人葛洪(字稚川),贊美其治理下增城百姓安居樂業的太平景象。
- 陳恭尹〈寄祝冉平川增城〉:此詩遙祝冉存異,描繪增城風物,稱頌其政簡刑清,使百姓豐衣足食,宛如羲皇時代。
- 王煐〈送冉同人明府赴長安〉:此詩為送冉存異赴京行取所作,表達依依惜別之情與期待重逢之願。
- 廣東巡撫朱弘祚題本:奏疏中詳述冉存異催徵積欠錢糧得法,並以其“居官廉潔,蒞事精敏”為由,特疏保薦其行取。
家族
母馮氏在丈夫冉世維死於貴州任內後,扶櫬歸里,教子成名,並在女兒新婚喪偶後支持其守節,被地方官員旌表為“白髮冰霜”、“閨中鐵漢”,事跡載入府志。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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