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间所签订的双边条约,1961年7月11日签订于北京,双方代表分别为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与朝鲜内阁首相金日成。該條約規定在未經雙方就修改或終止問題達成協議以前將一直有效。

目前,该条约是中国签订的唯一一项防务条约;而朝鲜则于2024年6月18日与俄罗斯签署了《俄朝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条约》。

历史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朝鲜半岛分裂为受美国支持的大韩民国和受苏联及中国支持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双方均不承认对方政权的合法性。1961年“五一六軍事政變”后,韩国新任领导人朴正熙敦促增加军费开支并采取行动对抗朝鲜。朝鲜领导层担忧韩国入侵,遂向苏联和中国寻求支持。

金日成于1961年在签署《朝苏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数日后抵达北京签署本条约。然而,《苏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自20世纪90年代起已不再生效,仅在1999年重新批准了一份修订后的“磋商”条约。本条约由朝鲜内阁首相金日成与中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于1961年7月11日在北京签署,同年8月30日获时任中国国家主席刘少奇批准,8月23日获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批准。9月10日,周恩来与金日成作为双方代表在朝鲜首都平壤互换批准书,条约随即生效。

内容
该条约总体旨在促进两国在文化、经济、技术及其他社会福利领域的和平合作。条约第一条规定,双方将致力于“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以及各国人民的安全”。具体而言,条约第二条声明:“缔约一方遭受一国或数国联合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根据第三条规定,缔约双方还保证不参加任何针对对方的联盟、集团、行动或措施。

依据第七条规定,本条约在未经双方协议修改或终止前持续有效。

现状
1991年苏联解体后,《苏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失效,本条约成为中朝两国各自签署的唯一一项共同防御条约。有传言称,中国始终拒绝朝鲜提出的修改“自动介入条款”的建议,且《美韩共同防御条约》中亦无类似条款。

和周恩来在北京签署条约]]

2021年7月11日,朝鲜中央电视台报道称,朝鲜劳动党总书记金正恩当日致电中国领导人习近平,祝贺条约签署60周年。他表示,朝中友谊正在不断深化,有必要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领域加强合作,以应对“境外敵對勢力”的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在7月12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证实了这一报道,并在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该条约仍然有效。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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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中朝边界条约

注释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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