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城市及乡村规划局(,通称PLANMalaysia;缩写:JPBD)是马来西亚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旗下的一个政府部门,负责马来西亚半岛的城市规划与乡村发展事务。
历史
最早的城市规划服务
马来西亚最早的城市规划记录始于1801年。当时槟城成立了一个“评估委员会”(Committee of Assessors),负责早期的城市规划服务。该委员会根据居民的情况,将城市布局调整至最适宜的状态。
起步阶段
1912年,马来联邦(FMS)议会议员沃尔特·纳特(Walter F. Nutt)向议会提议,针对无序的城市发展和扩张采取行动。随后,当局制定了一项城市规划立法,以便根据商业区和其他活动对城市进行布局。1913年,总秘书布罗克曼(E. L. Brockman)宣布成立“城市规划委员会”,主要负责吉隆坡地区的城市规划服务。
1920年9月,英属马来亚政府请求南澳政府派遣政府城市规划师查尔斯·里德(Charles Reade)前往马来亚,担任首任城市规划专员。1921年1月18日,首个办事处在吉隆坡的秘书处大楼成立。1921年至1927年间,里德在测量局和工程局借调的测量师与土木工程师协助下开展工作。土地局的行政官员也作为“城市规划行政官”参与了重划和分配地段的管理工作。1923年,政府颁布了《城市规划成文法》(Enakmen Perancangan Bandar),引入了“总体城市规划”(General Town Plans),并在吉隆坡及马来联邦的几个城镇开展地段重划活动。1924年,新古毛(Kuala Kubu Baru)制定了首个新市镇布局图,以重新安置经常遭遇洪水的老古毛(Ampang Pechah)旧镇居民。
1927年,《城市规划成文法》被新法取代,城市规划委员会被废除,规划活动得到进一步加强。到了1929年底,该部门在马来联邦已拥有五名来自英国的特许规划师。随着里德于1929年退休,R. P. Davis 接任部门主管。随后,所有城市规划官员的服务被终止。1933年,规划服务集中在吉隆坡,规划任务仅覆盖马来联邦。
第二次世界大战
1941年,受第二次世界大战影响,部门被迫关闭,并在日本占领时期隶属于工程局(JKR)下重新运作(1944年5月3日)。直到1946年9月,建筑师兼规划师 T.H.H. Hancock 抵达后,部门才恢复原貌。
二战结束后,部门的活动范围扩大至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内的城镇委员会(Town Boards)和市议会(Municipal Councils)辖区,规划官员的职位被称为“马来亚联邦城市规划官”。继 T.H.H. Hancock 之后,T.A.L. Concannon 接任,并在1955年至1956年间在新山、怡保和槟城设立了三个区域办事处。吉隆坡办事处作为总部,同时负责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亨的规划工作。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的住房布局规划和八打灵再也新市镇的规划曾由 T.A.L. Concannon 监督,直到1954年底获得高级工程师 Francis McWilliams(后来于1992-1993年成为伦敦市长)的协助。
独立后
根据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的“共同列表”(Concurrent List),规划服务体系分为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配合这一制度,部门进行了重组,从1958年起逐步在马来西亚半岛各州设立州级办事处。1970年,拿督罗斯里布容(Dato' Rosli Buyong)成为首位本地人总监。1981年,部门成立了景观组(后于1996年升格为国家景观局)。
1993年,拿督再努丁教授(Prof. Dato' Zainuddin Muhammad)出任总监。各发展规划分局积极编制地方规划(Rancangan Tempatan)。布城和赛城的布局规划始于1990年代初。政府修订了《城乡规划法令》(172法令),纳入了环境保护、自然地形、景观和树木保护(A933法案)等内容,并制定了《城市规划师法令》(538法令)以监管城市规划从业者的专业水平。1990年代,部门还致力于可持续规划,制定了《全球规划原则》及多项规划指南供地方政府(PBT)参考。
通过制定“环境敏感区”(KSAS)指南,部门对环境敏感区域的规划进行了管理。雪兰莪州率先实施了“雪兰莪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21世纪议程。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被应用于发展规划的编制中。1990年代末,部门开展了通过“马来西亚城市指标网络”(MURNInet)监测可持续城市指标的研究,并在随后的几年中加以扩展。
2001年,拿督旺莫哈末慕赫塔(Dato' Wan Mohamad Mukhtar Mohd. Nor)被任命为总监。同年,《城市规划法令》再次修订,以平衡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在城乡规划事务上的权力。新内容包括成立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MPFN)、区域规划委员会、制定国家实体计划(Rancangan Fizikal Negara),以及规定在涉及以下事项时必须咨询 MPFN 的建议:
: (a) 超过1万人口或超过100公顷的新市镇发展;
: (b) 在环境敏感区内的山顶或山坡发展;
: (c) 建设任何主要基础设施或设施。
部门还利用决策科学和GIS技术(如多标准决策分析 MCDM)来进行设计和发展方案的评估。
历史大事记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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