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德

冉德(),字公讓,號慎菴,四川保寧府廣元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冉德是康熙五年(1666年)丙午科四川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三藩之亂時,曾逃避吳三桂的徵召,躲入深山叢林中。當時賊寇劫持他的父親,冉德奔去救援,賊寇以刀相逼,他亦不肯離去,賊寇認為他有義氣而釋放他們父子。

三藩之亂平定後,冉德出仕。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任直隸三河縣知縣。據彭鵬《古愚心言》記載,冉德在三河縣知縣任內,因驛站車馬工料銀兩的交接事宜,與後任官員產生糾葛,其離職交接過程長達一年,離任時曾向上級申訴,言詞懇切。另載有關於其任內撥領及償還相關款項的細節。其後丁憂回籍,其職務由縣丞何桂暫署。交接時,其賬目管理方式亦引發後續討論。

服闕後,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八月冉德起為江南溧陽縣知縣。他為政明敏,心存惠愛,上任後徹底掃除官府陋規,並按區域設置櫃臺徵收賦稅,防止胥吏欺瞞,又以禮貌接待士人,以務本之業教導百姓。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九月,學者費密(號燕峰)曾收到冉德的來信及所寄詩作,顯示其與當時文人學者的交流。然而在任僅一年,因負責的漕糧事務延誤,船幫直至年底仍未開行,被漕運總督馬世濟參劾,經部議決,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八月被降一級調用。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冉德起為廣東西寧縣知縣。西寧縣在經歷戰亂後民生凋敝,冉德在任多年,以仁厚寬和之心治理,致力於休養生息。他重視文教,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重修縣學明倫堂及兩齋。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重建已坍塌的教諭衙及訓導衙。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在南門內原分司行署舊址上修建大堂、頭門、後堂,作為上級官員巡行的公署,並在兩旁修建倉廒,捐資積穀,建立義倉制度以備荒年賑濟。他還捐置田產作為義倉基金。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西寧縣發生饑荒,流民甚眾,冉德捐出俸祿並勸募富戶協助,自春天至夏天持續賑濟,救活許多人。他還倡建書院,但未完成即離任。據載,他因不願剝削百姓以滿足羅定州知州金某的索求,選擇引疾致仕,離任時行李蕭然,士民夾道送行,哭泣如喪父母。百姓為紀念他,在他離任後立祠祭祀。

著述
冉德著有《樹滋堂政畧》、《吉人遺鐸》等書。在西寧縣知縣任內曾撰《建義倉碑記》。亦留有詩作,如《望采石磯》:「綠樹丹崖俯石頭,龍爭虎鬭故磯留。謫仙已是騎鯨去」。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他曾寄詩給學者費密,可見其詩文交往。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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