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咺之(),南北朝南齐官员。
南齐建立后,王咺之担任黄门郎。有关部门上奏请求撰写郊庙祭祀的歌辞,皇帝下令让司徒褚渊、侍中谢朏、散骑侍郎孔稚珪、太学博士王咺之、总明学士刘融、何法冏、何昙秀等十人创作,只有谢超宗的作品被采用。萧宝卷即位后,茹法珍、王咺之等人执掌朝政。茹法珍、梅蟲兒当权,两人都担任外监,口称皇帝的诏令;中书舍人王咺之与他们相互勾结,专门掌管文书工作。其余二十多人,都拥有一定的势力。元老重臣和旧时将领,全都被诛杀。崔慧景叛乱被平定后,朝廷特赦京城地区和南兖州。有人劝说王咺之说:“赦免诏书没有信用,百姓的情绪非常恶劣。”王咺之说:“应当再发布一次赦免令。”朝廷再次大赦,但权臣诛杀异己仍像从前一样。萧衍攻克建康下令说:“只有王咺之等四十一人不在赦免范围之内。”中兴元年十二月初六丙寅日(501年12月31日)清晨,潘妃以及王咺之以下四十一人被交付有关部门诛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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