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五常,明朝内黄(今河南省内黄县)人。
他的父亲史萱,担任广东佥事,去世后埋葬在南海和光寺旁边。史五常当时七岁,母亲带着他回到家乡。长大后,史五常侍奉母亲极为孝顺,常常遗憾父亲的灵柩不能迁回故乡安葬。母亲告诉他说:“你父亲的杉木棺材里,放着十枚大钱,你要牢牢记住。”母亲去世后,史五常在母亲墓旁搭建草庐守丧,悲伤过度以至于身体受损。守丧期满后,他前往南海迎接父亲的灵柩。当时距离父亲去世已经五十年,和光寺早已被洪水淹没。史五常痛哭着向神灵祈祷,有一位老人用手杖指着寺庙的旧址。挖掘后,果然找到了父亲的灵柩,棺材里的大钱和母亲所说的一样,史五常于是将父亲的灵柩运回故乡,与母亲合葬,之后又在墓旁搭建草庐守丧。正统六年(1441年),史五常受到朝廷表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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