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勰(),字彦龢,南北朝刘宋宗室,刘义欣的儿子。
刘勰曾任侍中、吴兴太守。三公郎每次宣读时令时,皇帝亲临朝堂,百官依次就位,大多人会因紧张而失态。南朝宋时期,只有宋孝武帝朝的刘勰、宋明帝朝的谢纬担任三公郎时,擅长此事,皇帝及公卿大臣都瞩目称赞。泰始二年八月丙寅日,东阳郡长山县出现一只六眼龟,龟甲上的纹路如同八卦爻象,太守刘勰将其献给朝廷。
沛郡相县人唐赐前往邻村朱起的母亲彭氏家饮酒归来后生病,吐出十多只蛊虫。唐赐临终前告诉妻子张氏,自己死后要剖开腹部,查明病因。后来张氏亲手剖开丈夫的腹部查看,发现内脏全都糜烂破碎。郡县官府认为张氏忍心解剖丈夫尸体,唐赐的儿子唐副又没有阻止,此事发生在大赦之前,依法难以判决。按照律法,伤害死人判处四年徒刑,妻子伤害丈夫判处五年徒刑,儿子不孝顺父母判处弃市之刑,但这些都不符合本案情形。三公郎刘勰议论说:“唐赐的妻子悲痛地遵从丈夫的遗言,儿子唐副也明白事理、知晓孝道。考察事情的原委和当事人的本心,他们并非故意残忍伤害,应当予以怜悯。”顾觊之则议论说:“法律规定移动路上的尸体都属于大逆不道,何况是夫妻、母子之间,却忍心做出常人不敢做的事。不应曲意纵容这种私情,应当以国家大法为准绳判决,认定唐副不孝,张氏与大逆不道同罪。”皇帝下诏采纳了顾觊之的意见。
刘勰在宋后废帝元徽元年(473年)去世。元徽四年(476年)冬,封刘勰第三子刘恬为秭归县侯,食邑千户,继建平王刘宏之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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