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英文缩写:)1972年制订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这些世界遗产可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和复合遗产。文化遗产包括纪念物(如建筑作品、纪念性雕塑或铭文)、建筑群以及遗址(包括考古遗址)。由自然物理和生物形态构成的自然地貌、地质与自然地理形态(含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以及在科学研究、保护或自然景观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自然地点,均被界定为自然遗产。新西兰于1984年11月22日加入该公约,其历史遗迹自此具备列入名录的资格。
新西兰共有三处世界遗产,另有八处被列入预备名单。前两处遗产于1990年列入名录,第三处于1998年列入名录。東格里羅國家公園因其文化和自然价值入选,其余两处均为自然遗产。新西兰曾担任过一次世界遗产委员会委员。代表文化遺產,代表自然遺產,代表複合遺產。
預備名單
除了已入選項目外,接受《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成員國還可以把遺產項目列入預備名單,任何遺產在提名《世界遺產名錄》前都必須入選預備名單。新西兰在其预备名单中收录了八处遗产地。
注释
参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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