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屬巴西(荷蘭語:Nederlands-Brazilië;葡萄牙語:Brasil Holandês),又稱新荷蘭(荷蘭語:Nieuw-Holland),是尼德蘭聯省共和國在美洲於今巴西東北部建立的殖民地,其存續於1630年至1654年間。荷屬巴西的主要城市包括首都莫里斯城(今累西腓的一部分)、腓特烈城(若昂佩索阿)、新阿姆斯特丹(納塔爾)、聖路易(聖路易斯)等。
1624年,荷蘭人曾經短暫佔領過巴西東北部的薩爾瓦多,但很快就被葡萄牙人驅逐。1625–1629年之間,荷蘭多次嘗試通過海上力量和私掠活動干預葡萄牙巴西貿易。這段期間,荷蘭船隊已經在非法貿易中獲得不少利益。
自1630年起,聯省共和國逐步征服了當時巴西近半的葡萄牙定居點,並以累西腓為其政治中心。荷蘭西印度公司(GWC)將總部設於該地。荷屬巴西總督約翰·毛里茨積極推行城鎮建設、城市規劃、行政管理與經濟復興,同時邀請歐洲的藝術家與科學家到新荷蘭進行考察與研究,使得殖民地在短時間內獲得一定程度的繁榮與「文明化」形象。
經濟上,荷蘭人不僅掌握甘蔗的種植、製糖與出口,也控制了奴隸輸入(主要從非洲運輸來的黑奴),並試圖建立由荷蘭–非洲–巴西三角貿易控制的完整生產與供應鏈
1640年後,葡萄牙逐漸从哈布斯堡家族的伊比利亞聯盟控制中獨立,國力隨之增強。在1649年的第二次瓜拉拉佩斯會戰中,葡萄牙取得決定性勝利,巴西的局勢隨之逆轉。1654年1月26日,荷蘭方面投降並簽署投降協議,但該協議僅為暫定性質。同年5月,荷蘭共和國仍要求歸還新荷蘭;最終於1661年8月6日,《海牙條約》正式將新荷蘭割讓給葡萄牙。
荷蘭的入侵和統治,激發了當地葡萄牙殖民者、自由定居者與非葡裔居民的共同抵抗。最終葡萄牙與當地人聯合將荷蘭勢力驅逐,這被不少學者視為巴西早期地域認同與集體抵抗的一次重要表現。
背景
尼德蘭的崛起
哈布斯堡家族自1482年起開始統治繼承自勃艮第的尼德蘭地區,隨後在查理五世的領導下統一尼德蘭十七省。1556年後該地成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一部分;然而,1568年八十年戰爭爆發,數年後荷蘭人建立了尼德蘭聯省共和國。作為對西班牙的反制,尼德蘭掠奪者開始襲擊西班牙的領土、殖民地與船隻。1594年,西班牙和葡萄牙國王腓力二世允許前往巴西的尼德蘭船隻每年以二十艘船的艦隊形式同行一次。
1609年,西班牙與共和國簽署了《十二年休戰協定》,其間聯省共和國被允許與葡萄牙在巴西的殖民地進行貿易(葡萄牙於1580年至1640年與哈布斯堡西班牙處於聯合統治,即伊比利亞聯盟)。葡萄牙幅員狹小且人口有限,因而需要外國力量參與其帝國的殖民與商業活動,而荷蘭此前即扮演了這一角色,使雙方互惠互利。作為休戰條約的一部分,尼德蘭也同意推遲在大西洋的西印度公司(GWC)的建立。
停戰結束時,共和國的貿易網絡已大幅擴張,並掌握了巴西與歐洲之間超過一半的轉運貿易。1622年時,尼德蘭北部地區已運作29家糖精煉廠,而1595年時僅有3家。1621年,十二年休戰到期後,共和國則立即授予荷蘭西印度公司的運營特許狀,其主要目標之一是控制大西洋貿易——特別是來自美洲(巴西)甘蔗糖與非洲奴隸的供應鏈。自1602年開始的荷蘭-葡萄牙戰爭再次爆發,並且透過這家新公司,荷蘭開始干預西葡在美洲的殖民地勢力。
葡屬巴西的興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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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年,葡萄牙探險家佩德羅·卡布拉爾在曼努埃爾一世的支持下發現今日巴西沿海,隨後逐步建立殖民地——是為葡屬巴西的開端。葡萄牙最初主要開採紅木,但隨著時間推進,到16–18世紀,巴西的經濟重心轉向甘蔗種植與制糖業。此後,葡萄牙及其海外殖民帝國(含巴西)雖形式上仍保持自治,但實際上受到來自西班牙與其歐洲和海外政策的牽制。
聯合前期,伊比利亞聯盟對葡屬巴西有若干正面效應:殖民地的領土進一步擴張。例如在1580–1615年間,葡萄牙人向巴西內陸與北部亞馬遜河流域擴展:征服帕拉伊巴和马拉尼昂、建立新的定居點、開闢貿易路線、設立新的殖民與行政機構。這段時間也見證殖民地內部結構與經濟多樣化發展。
然而,伊比利亞聯盟亦暴露出葡萄牙對其殖民帝國控制力的諸多弱點與危機。葡萄牙與西班牙聯合君主和王室,其海外殖民地便不可避免捲入西班牙與其對手的戰爭中,特別是和聯省共和國的海外衝突。聯合王室使得原本屬於葡萄牙的殖民地,也成為西班牙敵對勢力攻擊的目標。葡萄牙帝國幅員廣大,殖民地分佈在非洲、亞洲、美洲,資源相對分散。伊比利亞聯盟使其必須同時面對歐洲大陸權力鬥爭與海外殖民地的雙重防禦,導致其對巴西這種遠洋殖民地的防守與行政管理能力下降。許多原有葡萄牙的殖民管理制度、資源分配、殖民地優先性都受到卡斯蒂利亞方面的削弱。對於遙遠且地廣人稀的新大陸殖民地來說,這意味著行政支援與保護的明顯減少。
歷史
早期殖民
1623年底,WIC董事會決定啟動「大構想」(Groot Desseyn)計畫:其首要目標為控制葡屬巴西總督府所在地薩爾瓦多,因該地不僅是葡屬巴西的首府,也是當時重要的糖蔗種植與出口中心。作為「大構想」的一部分,雅各布·威勒肯斯上將在1623年12月率領西印度公司艦隊前往薩爾瓦多。這支遠征隊共有26艘船與3300名士兵。他們於1624年5月8日抵達後,巴西總督迪奧戈·特里斯唐·德·門東薩·富塔多遂開城投降。然而,在1625年4月30日,西葡聯合艦隊(共52艘戰艦、12500名士兵)重新奪回了該城。此後,薩爾瓦多成為葡萄牙抗衡荷蘭、爭奪巴西控制權的重要基地。
1628年,彼得·海因在馬坦薩斯灣奪取西班牙白銀船隊,西印度公司隨即獲得了大量資金,於是,他們再次嘗試於伯南布哥進行對巴西的征服)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於是,西印度公司派出亨德里克·隆克上將率領65艘船組成的荷蘭艦隊於1630年2月16日攻佔了奧林達,並於3月3日佔領了累西腓(伯南布哥首府)與安東尼奧·瓦斯。這次的成功進攻使得荷蘭人成功在當地建立了穩固的據點 —— 後演變為後來的荷屬巴西的核心地區。
然而,葡萄牙的伯南布哥總督馬蒂亞斯·德·阿爾布克爾克領導軍隊的抵抗使得荷蘭人在佔領的土地上難以建造要塞。1631年,荷蘭人離開奧林達,並試圖控制帕拉伊巴的卡貝德洛要塞、北里奧格蘭德、里約福爾莫索與聖奧古斯丁角,但這些軍事嘗試都以失敗告終。
不過,荷蘭人仍穩固控制著累西腓及周邊領地,並最終在聖奧古斯丁角站穩了腳跟。到1634年,荷蘭人控制了從北里奧格蘭德至伯南布哥聖奧古斯丁角的漫長海岸線,形成了對巴西穩固的海權控制。1635年,荷蘭人征服了三座新的葡萄牙要塞:波爾圖卡爾沃鎮、好耶穌營地(Arraial do Bom Jesus)、以及聖奧古斯丁角的納薩雷堡。這些要塞使荷蘭人獲得更多巴西的甘蔗種植地并獲得了大量利潤。同時,他們逐漸控制了大西洋的海上航線,使得從非洲輸入奴隸以及糖與其他產品輸出至歐洲的貿易鏈條逐步建立起來。莫里茨上任後不到一年,就攻下了塞阿拉領地,並派遣遠征隊奪取了西非的埃爾米納城堡,此地後來成為了荷屬黃金海岸的首府。1641年,荷蘭又奪取了馬拉尼昂,此舉標誌著荷蘭對亞馬遜河到聖弗朗西斯科河之間整段海岸線的征服已然完成。
莫里茨本人宣稱他一直熱愛巴西的自然之美與其地居民,而在他的統治下,荷屬巴西確實繁榮起來。
莫里茨設立了由荷蘭人與葡萄牙人成員共同組成的市政議會與鄉村議會,形成一種有尼德蘭特色的地方治理模式。他通過議會推動改革,在累西腓修建街道、橋樑與道路;並在安東尼奧·瓦斯島上建立了了一座名為莫里茨城(Mauritsstad / Mauricia)的新城鎮,他還設立了美洲第一座由歐洲人創建的天文台與氣象站。
在他的統治期間,長期受排斥的葡萄牙猶太人獲得了更多保護,毛裡茨允許那些曾在宗教裁判所時期被迫改信基督教的猶太人恢復原有信仰,同時也准許歸正宗等新教徒自由信奉其宗教;此外,即使在三十年戰爭時期這個宗教衝突激烈的時代,他仍允許荷屬巴西佔多數的羅馬公教徒自由進行宗教活動,這在當時是極為罕見的宗教寬容政策。這些政策在征服帕拉伊巴後被正式納入雙方簽訂的和平協議中,根據協議,葡萄牙殖民時期極具影響力的方濟各會、嘉爾默羅會和本篤會等天主教修會,均可保留其修院與財產,並繼續在民眾中進行傳教活動]]
1640年,第八代布拉干薩公爵若昂宣布葡萄牙王國脫離西班牙獨立,并自立為葡萄牙國王若昂四世,此舉終結了持續六十年的伊比利亞聯盟,開啟了葡萄牙的布拉幹薩王朝。由於巴西原為葡萄牙殖民地,這就使得荷屬巴西所受的西班牙干預威脅大幅降低。1641至1642年間,新建立的葡萄牙政權與荷蘭達成休戰協議,雙方暫時停止敵對行動,但荷蘭軍隊仍繼續駐留巴西。1643年,毛里茨資助亨德里克·布勞爾率領遠征隊,試圖在智利南部建立據點,但最終未能成功。至1644年,GWC因戰事暫歇,為節省軍費開支,決定將毛里茨召回。
一年後,毛里茨被GWC董事會召回。伯南布哥地區的葡萄牙種植園主從未完全接受荷蘭統治,且對征服初期荷蘭放貸者要求他們重建糖廠時索取的高額利息深感不滿,於是,葡萄牙種植園主在1645年6月發動了對荷蘭政府的大規模起義。
1645年8月,葡萄牙殖民者們發動起義,在累西腓外擊敗荷蘭守軍,此戰實質上瓦解了荷蘭對殖民地的控制。同年,葡萄牙陸續奪回瓦爾熱亞、锡里尼亚恩、納扎雷角、卡爾武港堡與毛里茨堡(Fort Maurits)等地。至1646年,西印度公司在巴西沿岸僅賸以累西腓為核心的四個據點。
而在巴西戰場,荷蘭守軍已於1647年12月13日放棄伊塔馬拉卡。當遠征軍抵達累西腓時,局勢已難以挽回,許多士兵因欠餉而死亡或譁變。1648年4月,葡萄牙軍隊在累西腓外圍發動了第一次瓜拉拉皮斯戰役,此役決定性地擊敗了荷軍。隨後,葡萄牙派出84艘船艦(包括18艘軍艦)試圖奪回累西腓。與此同時,荷蘭因失去安哥拉而遭受重創——該地是巴西殖民地奴隸供應的重要來源,失去它導致種植園經濟難以維持。1649年2月,荷軍在第二次瓜拉拉皮斯戰役中再次潰敗。
经此惨败,荷兰在新荷兰的统治基础瓦解,残存兵力在将领瓦尔特·范·洛(Walter Van Loo)等人指挥下,被迫全线收缩,退守累西腓等少数沿海据点作最后抵抗。此后,战事进入僵持与围困阶段。葡萄牙军队逐步扫清外围,并对累西腓进行了长期围困。1654年1月,在经历激烈战斗后,葡萄牙军最终攻入累西腓城。1月28日,守军投降,荷兰势力被彻底驱逐出巴西,葡萄牙由此完全恢复了对巴西的主权,标志着新荷兰殖民时代的终结。
在累西腓投降七年後,聯省共和國與葡萄牙之間於1661年8月6日簽署了《海牙條約》,條約規定葡萄牙需在16年內支付400萬雷伊(réis),以幫助荷蘭彌補因失去巴西而造成的損失。
後續
荷蘭勢力撤出後,葡萄牙人對曾支持荷蘭的原住民展開清算。此外,在戰亂期間逃離荷佔區的葡萄牙人與那些留下並接受荷蘭統治者之間也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對立。許多回歸者試圖透過法律訴訟以奪回戰爭期間失去的產業,包括糖廠、房舍與蔗田,這類產權糾紛持續了數年之久。
長期的戰爭對巴西東北地區造成嚴重的經濟破壞。交戰雙方均曾實施焦土政策,導致當地的糖業生產全面崩潰。。
與此同時,英國、法國與荷蘭在加勒比海地區的糖業趁著1630至1640年代糖價上漲的機會迅速發展,成為巴西強勁的競爭對手。荷蘭從伯南布哥撤離後,將積累的資本與甘蔗種植技術逐漸轉移至加勒比地區。1630年代,倫敦市場上80%的糖來自巴西,但到了1690年,這一比例已暴跌至僅剩10%。巴西經濟直到18世紀在南部發現黃金礦藏後,才真正得以復甦。
經濟
制糖業
17世紀前半期,歐洲對蔗糖的需求迅速上昇,這使得甘蔗生產區可帶來巨額利潤;荷蘭人不僅出口原糖,還利用阿姆斯特丹等地的精煉廠與分銷網絡擴大利潤。在此背景下,制糖業成為了荷屬巴西規模最大的產業。
荷屬巴西的蔗糖種植園由農場和大型制糖厰(engenhos,包括了壓榨機、熬糖鍋、倉庫等設施)構成,它需要大量的技術與資本投入;一座成功的制糖廠需要土地、磨坊設備、熟練管理者與大量奴隸勞力。這一模式在伯南布哥最為發達,因此荷蘭將其作為首要佔領目標。荷蘭佔領期間試圖用拍賣廠房、發放貸款等方式恢復因戰爭受損的生產,但連年衝突、破壞與勞動力不穩定仍會造成產量波動;到了荷蘭撤離時,伯南布哥的糖產出已經相對大幅下降(1654年伯南布哥在全巴西糖產中所占比例顯著減少)。
更宏觀來看,荷蘭的入場打破了葡萄牙對糖的壟斷,並刺激加勒比地區(英、法、荷)的製糖產業擴張,長期來講,這導致了全球蔗糖供給的增加與價格競爭,削弱了巴西在歐洲市場的優勢。。
雖然WIC的主業在於殖民與貿易,但其自身資本與財力並不足以撐起整個巴西殖民與糖業體系,這其中不乏一些私人投資者向荷屬巴西的糖業和種植園投入的龐大資本。整體私人投資額甚至超過WIC最初的資本額約1.5倍。這意味著WIC必須仰賴私人資本才能運轉其殖民地經濟建設。這些私人資本大部分被用於購買土地、建設與經營糖廠、聘僱管理者與勞動力以及維持與重建因軍事衝突受損的生產設施。也就是說,荷屬巴西的經濟並非單純由聯省共和國本部輸血,而是有相當大比例是來自民間資本的實際投入。;荷蘭人的統治實為在既有社會結構之上附加的一層治理秩序。荷屬巴西殖民地在吸引荷蘭移民定居與開墾方面始終面臨困難,其主要吸引力來自經營甘蔗園可獲取的巨大利潤——當時巴西是歐洲主要的糖來源地之一。然而,經營甘蔗園幾乎必然需購入非洲奴隸,因此唯有富裕階層才有能力建立種植園。
此外,荷屬巴西殖民地還面臨著包括與葡屬巴西發生邊境糾紛及零星衝突、當地葡萄牙居民對荷蘭政府統治缺乏忠誠等諸多不穩定風險。大多數受雇於荷蘭西印度公司的荷蘭人在合約期滿後便返回尼德蘭,而非留在殖民地定居。因此,在葡萄牙人及其後裔占人口主體的背景下,荷蘭人一直是處於統治地位的少數群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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