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時彥(),字應美,號鴻溟,直隸真定府柏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馮時彥是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順天鄉試舉人。萬曆四十年(1612年)任山東新城縣知縣。到任之初,因縣內權貴眾多,擔憂賦稅難徵。但其為官廉潔公正,施政以愛民為本,很快完成賦稅徵收,審理案件讓人信服,管理市場公平無欺,徵發徭役亦給足工值,因此深得士民愛戴。
馮時彥勤於公務,因勞累致病。病情一度危重,經上司給予藥方方才好轉,但未及休養又復處理公務,導致舊病復發,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十一月初八日在任上去世。病危之際,當地鄉紳見其家貧,曾建議其動用部分官銀以備後事,承諾可由後任補齊,馮時彥於病榻上叩首謝絕,表示絕不敢玷污清廉之名。去世後,新城縣民為其禱告,靈柩離開時,送行百姓痛哭不已,遠送數十里。時任巡按御史新城縣人耿鳴雷巡察至其家鄉時,亦特意慰問其家屬並給予撫卹。
其友人趙南星在墓誌銘中高度評價其品德,感慨當時官吏多貪婪牟利,如馮時彥這般「勵操敷惠」、廉潔愛民者極為罕見,並稱讚其臨終拒金之舉,體現「污垢而生」不如乾淨而死的氣節。
家族
馮時彥出身柏鄉馮氏。先祖馮敬始以儒學傳家,任國子監典簿。從祖父為濮州知州,父馮錫為有名諸生。兄馮時登、馮時成均為諸生,另一兄馮時捷任國子監典簿。族兄馮嘉遇為萬曆七年(1579年)順天鄉試解元但於萬曆九年(1581年)早逝。馮時彥年少喪父,事母至孝,對待兄弟宗族頗為厚道。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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