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士瓊

馬士瓊(),號書湖,四川順慶府西充縣紫巖鄉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馬士瓊出身世族。順治十七年(1660年)庚子科四川鄉試第十八名舉人。

南皮縣知縣任內
康熙十年(1671年)任直隸南皮縣知縣,任內多所建樹:

  • 治理水患:康熙十一年(1672年)河水東溢,馬士瓊竭力堵築,並虔誠祈禱,水勢遂安,民免陷溺,事後於泊頭鎮北創建河神祠。康熙十二年(1673年)春旱,亦因其步禱而得雨。
  • 綏靖地方:當時縣境東鄰山東,盜賊出沒,商旅戒嚴。馬士瓊稽察土著與流寓人口,禁止遊惰,並於農閒時募勇訓練,分區部署,擇穩重者統領,使境內肅然。
  • 整頓賦稅:革除以往賦稅徵收逾額、胥吏中飽之弊,統一規制,讓民自納於櫃,立給糧串,百姓感悅。
  • 取締私鹽:南皮縣距海不遠,私鹽販運猖獗,影響官鹽銷售。馬士瓊遣役偵察,並移文鄰縣協力捕治,使私販斂跡。
  • 斷案教化:處理訴訟推誠勸諭,涉及倫常者常流涕開導,使民知愧,囹圄為空。
  • 興修文教:康熙十二年(1673年),主持纂修《南皮縣志》八卷,並為縣志作序。性好文治,訓導士子,促使當地文風興盛,時人張昕在贈詩中稱讚其「一自扶風懸絳帳,遂令渤海擅文名」。曾為南皮八景各賦詩一章。

因其政績,經吏部考核為「卓異」,獲賜冠服,並晉階一級。其後去職,其父靈柩曾暫厝於南皮縣。

滕縣知縣任內
康熙十七年(1678年)任山東滕縣知縣,同年任戊午科山東鄉試同考官。縣志稱其「才學獨優」,但亦記載其「居官嚴厲,以貪酷去」。以「虧帑」被罷職,得姊馬士琪鬻產相助,並在其門生潘應賓(時任庶吉士)竭力奔走、募資填補虧空後,方得免罪。

家族
曾祖馬金在明朝以工部主事謫廬州府通判,有夢覺三世因緣之異聞傳世。

祖父馬晉明;父馬雲錦。弟馬士玠(康熙二十二年舉人,廣東海康縣知縣)、馬士璵(康熙二十六年舉人),兄弟三人皆有文名,時稱「三鳳」。

註釋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