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逢時(),字子實,四川成都府簡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逢時是順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四川鄉試第六十名舉人。康熙七年(1668年)任湖廣東安縣知縣。
政績
在東安縣知縣任內,李逢時致力於文教與城建。他捐出個人俸祿,主持重修東安縣學宮,並重建具有軍事瞭望與地方形勢意義的北鎮樓。其最重要的事蹟是監修《康熙東安縣志》。甫到任,他奉上級命令續纂縣志,但發現舊版志書已在戰亂中毀失。為此,他廣泛搜求文獻,諮詢地方士紳,懸賞購得殘存舊稿,最終主持完成新志的編纂與刊刻工作。
著作
李逢時為《康熙東安縣志》所撰寫的序文《纂修東安舊志敘》是其傳世的主要文章。文中闡述編修方志乃奉行國家政令、保存地方文獻的重要舉措,並描述東安縣「俗樸實而能貧,民雍容而好禮」的民風,以及「山川迤邐,秀拔靈長」的地理環境。該文記錄志書編纂的艱難過程,並表達期望地方在朝廷教化下恢復興盛的願景。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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