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李案

李李案是指中国女留学生李李(1983年出生于武汉)2005年初在法国法雷奥公司实习期间

案情
调查和审判
2005年4月29日法国当局以调查需要为名,将李李关入凡尔赛女子看守所,后于6月20日释放。此后当局继续进行了两年的调查,仍未发现李李从事间谍活动的任何证据。2007年11月20日凡尔赛轻罪法庭开庭审理这一案件。检方认为李李不僅是间谍,且受过高等教育,意圖明顯,对李李求刑1年,缓刑10个月;法雷奥公司则提出15万欧元的名誉赔偿要求。12月18日,轻罪法庭以“背信罪”判处李李有期徒刑1年,缓刑10个月,赔偿法雷奥公司名誉损失费7000欧元、诉讼支出1500欧元。由于此前已被羁押53天,李李无需再返回监狱。她表示自己无罪,并对审判结果非常失望,但他有承認他是有粹的。

媒体报道
法国媒体在案发后发布了大量的虚假报道,诬蔑李李是间谍。从2005年5月2日起,法新社、世界报、法国电视一台等法国主流媒体争相发表报道,把李李描绘成中国版的玛塔·哈里。报道说她有六台电脑和两张容量极大的硬碟,说她有数学、流体力学和应用物理等多种文凭,说她在3个月内就学会了法语,还会多国语言(德语、英语、西班牙语和一点阿拉伯语)。

贡比涅技术大学的一位负责人迅速对这些不实指责作出了澄清。事实上李李只有两台电脑,她当时的最高文凭仅是高中毕业文凭,她的语言水平和电脑应用能力都很平常。此后有个别媒体对此前媒体报道的真实性提出了保留意见。但是部分主流媒体到2007年仍然不断重复虚假的信息,给读者留下李李有间谍嫌疑的印象。

法国媒体的报道,包括虚假报道,被大量西方其他国家的媒体转载。

一般认为,李李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和2005年中国纺织品争端在西方引起的反中情绪有关。媒体最初报道李李案的2005年5月2日,正值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访问法国的敏感时期。

法国的司法公正受到质疑,调查期间对李李长达53天的关押并没有合理的解释,判决结果实刑期和羁押期都是两个月被认为是“司法不认错”的体现。

法雷奥公司在本案中的表现也受到批评。对此,公司总裁Thierry Morin事后表示事情只是职业失误,并称公司从来没有把此案定性为间谍案。

参考文献
参见
*李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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