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洽,汝南郡人,刘宋、南齐官员。
南朝宋泰豫元年,宋明帝去世,博士周洽建议:“暂行制度规定:皇帝在居丧期间,不亲自主持四季的祭祀典礼。”周洽历任句容、曲阿、上虞、吴县县令,为官清廉简约、不谋私利,最终在都水使者任上去世。周洽去世后,没有钱办理丧事,手下官吏凑钱为他购买了棺木。齐武帝听说后,对此表示反对,说:“周洽历任有名的县城县令,却不会料理自身生计,最终落得没有车马、宅邸的地步,死后还要官吏凑钱买棺木安葬,这本来就该治罪贬责,更谈不上褒奖抚恤。”于是下令不给予丧葬赏赐。
参考文献
周洽,汝南郡人,刘宋、南齐官员。
南朝宋泰豫元年,宋明帝去世,博士周洽建议:“暂行制度规定:皇帝在居丧期间,不亲自主持四季的祭祀典礼。”周洽历任句容、曲阿、上虞、吴县县令,为官清廉简约、不谋私利,最终在都水使者任上去世。周洽去世后,没有钱办理丧事,手下官吏凑钱为他购买了棺木。齐武帝听说后,对此表示反对,说:“周洽历任有名的县城县令,却不会料理自身生计,最终落得没有车马、宅邸的地步,死后还要官吏凑钱买棺木安葬,这本来就该治罪贬责,更谈不上褒奖抚恤。”于是下令不给予丧葬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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