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巑之,吳興郡武康县人,南齐官员。
沈巑之性情疏阔直率,在担任晋陵县令时,常常触犯晋陵郡太守王亮的父亲王攸名讳。王亮无法忍受,便上奏朝廷请求换掉他。沈巑之心中不满,于是来到王亮的官署,入座后说:“下官因触犯明府家讳被替换,还不知道您名中的‘攸’字是怎么写的。如果是‘攸’字,是写作‘無骹尊’旁边加‘犬’(“猷”字)?还是‘犬’旁边加‘無骹尊’(“-{猶}-”字)?或是有‘心’字旁的‘悠’?还是没有‘心’字旁的‘攸’?恳请您告知。”王亮吓得来不及穿鞋,光着脚就跑了,沈巑之拍掌大笑离去。他担任丹徒县令时,自认为坚守清廉,不刻意讨好身边的权贵近臣,于是诋毁他的谗言日渐增多,最终被关进了尚方监。他感叹道:“能见到一次天子就满足了。”丘寂之听说这件事后,感叹道:“清官真不能做啊,为政之道应当介于季孙氏与孟孙氏之间才好。”皇帝召见他,问道:“你还想陈述什么?”沈巑之回答:“臣因清廉而获罪。”皇帝说:“清廉又怎么会获罪?”他答道:“因为无法奉承那些权贵要人。”皇帝问:“权贵要人是谁?”沈巑之用手板向四周指了指,说:“这些穿红色官服的官员都是。如果臣能再为朝廷效力,必定能让清廉的名声日渐传扬。”沈巑之虽然言辞激烈直白,皇帝也没有责罚他。后来皇帝知道他无罪,重新任命他为丹徒县令。沈巑之进入丹徒县境时,当地官吏百姓前来迎接,他对众人说:“我今天重新来上任,要用人肝来代替米粮,否则,清廉的名声就无法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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