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昌迪(),字履吉,四川順慶府廣安州渠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蒲昌廸是順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四川鄉試第五十六名舉人。康熙十年(1671年)任山東鄆城縣知縣。因廉潔有政聲,康熙十七年(1678年)陞山西絳州知州。他曾捐出俸祿修繕學宮,培養寒門士子,深受當地百姓愛戴,其政績口碑流傳後世。
女蒲氏,年十六嫁同縣舉人、寧德縣知縣李珪之子李甡,但婚後未數月,李甡前往父親任所省親,適逢吳三桂叛亂,蒲氏侍奉家姑到山中避難,依靠女紅維持生計,孝養家姑。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李甡考中辛酉科四川鄉試舉人,生子李祖芘。但李祖芘剛滿一歲時李甡去世,蒲氏撫養家姑、教養兒子,苦守節操五十二年,享年八十二歲。雍正七年(1729年)李祖芘被選為拔貢,學政宋君旌表其門曰"孀闈慈教",表彰蒲氏守節教子之功德。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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