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若香(),字碧生,四川保寧府閬中縣人,清朝政治人物、詩人。
生平
黃若香是順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四川鄉試第七名舉人。康熙七年(1668年)任廣東吳川縣知縣。
任內積極從事地方建設,康熙八年(1669年)重修因傾圮的縣署。關注民生福祉,捐資修繕養濟院,建造草舍三間供貧民居住,並設置義塚一所。重視文教,重修文昌閣並捐置田產作為祭祀經費。修葺當地的元壇廟並置辦香火田。
康熙十一年(1672年)捐俸修築縣北的極旱井,以甃如旋螺的方式改善水質。任內主持纂修《吳川縣志》,並為之作序。
任內曾發生士紳麥經世等人條陳積弊事件,黃若香因此心生不滿,誣告麥經世不法並將其拘囚解省,後經上級審理得以釋放。
文學
黃若香擅長詩文,在吳川縣知縣任內創作《望海賦》等作品,描繪當地海濱風光。其詩作《追和前韻》表達對當地景物的感懷。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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