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宗楫

高宗楫(),字濟公,四川夔州府梁山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高宗楫是順治十四年(1657年)丁酉科四川鄉試第三十八名舉人。

順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授江南蘇州府推官。

任內因漕運事務受到處分。據《撫吳疏草》記載,高宗楫在處理漕糧監兌事務時多次延誤,被指"將所轄監兌船糧延緩未竣"。漕運總督蔡士英上疏參劾,稱其"闒茸無能"。案件經吏部議處,最終被罷職。

在司法事務方面,《撫吳疏草》多次記載其在案件審理中的遲誤情況,如江寧巡撫張鳳起遲延二個月十六日,推官高宗楫遲延二個月六日,均照例罰俸六個月。

高宗楫亦參與文人雅集,與毛奇齡等文人交往,曾同賦《高枕乃吾廬》等詩作。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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