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楚仙

陈楚仙,元朝初年官员。

陈楚仙在元世祖忽必烈时为官,与耶律伯坚同时。担任济南路邹平县尹时,能公平分摊徭役,且把事务处理得井井有条。他离任时,当地百姓请求留任,朝廷下诏批准了百姓的请求,并提升他的官阶来表彰他的贤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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