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洛德·荷馬·查斯(,),綽號「哈爾王子」,為前美國職棒大聯盟的一壘手與總教練,生涯曾效力於高地人(今洋基)、白襪、藍人、紅人與巨人等隊。
貝比·魯斯和華特·強森兩大名人堂傳奇球星都曾說查斯是史上最佳的一壘手,他也是洋基隊史的第一位球星。1981年,Lawrence Ritter和Donald Honig將查斯列入史上最佳百大棒球球星之一。
雖然查斯擁有輝煌的職棒生涯,但他也出現不少爭議。1914年,查斯成功挑戰大聯盟的保留條款,讓他得以跳脫合約加盟聯邦聯盟的健壯隊。這比柯特·弗拉德的自由球員訴訟案還早了56年。後來查斯也被指控在比賽中打假球,儘管他從未被證實有在比賽中放水,但他仍在1919年後被聯盟默契封殺,自此消失在大聯盟。究竟查斯當年是否真的有打假球,抑或是因他挑戰棒球制度而遭到高層的報復,至今仍有不少爭論。
職業生涯
1904年,查斯加盟1A的洛杉磯天使(跟現今天使隊無關)。隔年高地人買斷了查斯的合約,並在該年將查斯拉上大聯盟。不過查斯在1907年威脅高地人將他加薪到4000美元,否則就要去加州聯盟打球。1908年,洋基將總教練克拉克·葛利菲斯開除。但查斯拒絕為新任總教練打球,此後他每年休賽季都會固定去加州聯盟打球,而且這成為了他每年的例行公事。只要大聯盟快要開幕,查斯就會找各種理由拖延,並一直待在加州聯盟。後來大聯盟規定任何在加州聯盟打球的球員都將被永久禁賽,結果查斯利用化名持續在兩邊進行比賽。
1908年9月,Kid Elberfeld接任總教練。查斯對於不是他來執教感到不滿,甚至揚言要訴諸媒體。最後他打完1908年的剩餘球季,並繳納罰款,來恢復他在隔年球季的出賽資格。
1910年,查斯在球季末接任總教練。他在1911年帶隊拿下76勝76敗,之後就結束了他的執教生涯。1913年,查斯與洋基續簽3年合約。但他在第一年只繳出2成21的打擊率,儘管他聲稱自己是因為受傷所致,但總教練法蘭克·錢斯認為查斯在場上不夠積極。後來洋基在1913年6月1日將查斯交易到白襪,換來Babe Borton和Rollie Zeider。
1914年,查斯離開白襪,跳槽加入聯邦聯盟的水牛城藍人。由於聯邦聯盟和美聯、國聯都是敵對競爭關係,因此白襪老闆一狀將查斯告上法院,指控他違反大聯盟的保留條款。
查斯表示他的行徑一切合法合規,後來紐約最高法院在7月21日裁決,認為大聯盟做出壟斷行為,違反普通法給予球員的勞動權和契約權,判定查斯勝訴。法院也指出合約出現漏洞,球團可以隨時釋出球員,但是球員卻不能隨時離開球隊。這也是1880年來,保留條款首次被球員成功挑戰。
當代棒球歷史學家表示,查斯所身處的年代並未發展出球員工會,意即在當時若有任何球員敢挑戰球團的權威,將面臨相當嚴重的後果。果不其然,在查斯結束他的聯邦聯盟的生涯後,美聯主席和白襪老闆隨即將查斯列入美聯的黑名單,強烈要求任何美聯球隊不得簽下查斯。這也導致日後查斯面臨打假球的指控時,幾乎沒有球團敢站出來替他辯護。
查斯在聯邦聯盟的兩年期間,打擊成績不錯。他在1915年還成為聯盟的全壘打王。1916年,他在國聯繳出3成39的打擊率,並拿下聯盟打擊王。
假球指控
1914年,在查斯成功挑戰保留條款制度後,許多對他的假球指控開始甚囂塵上。1918年,克里斯提·馬修森指控他在紅人期間表現散漫,認為他有賭博與放水的嫌疑。1917年,投手Jimmy Ring也指控查斯試圖賄賂他一起放水。1919年,國聯主席認定指控證據不足,且過於籠統,宣判查斯無罪。
儘管判決結果出來,紅人還是將查斯交易到巨人,換來Walter Holke和Bill Rariden。1920年,前小熊球員Lee Magee控訴小熊將他封殺出棒球界,還威脅他要接露打假球的球員名單。Magee後來指控查斯曾在比賽中下注500美元賭紅人輸球,但遭到國聯主席以證據不足駁回。反而小熊指控Magee在比賽中下注,Magee後來承認此事。最後小熊在1920年判決勝訴,Magee被永久禁賽。
1919年9月,巨人釋出查斯和Heinie Zimmerman。由於沒有其他球隊簽約,查斯基本上已經實質上被大聯盟默契封殺。
離開棒球的查斯轉轉到各處打工維生,後來他在1947年去世,享年64歲。
生涯打擊成績
執教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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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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