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银行

安达银行(,)是一家成立于1863年的荷兰银行,旨在为荷兰与荷属东印度之间的贸易提供融资。在殖民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它是三大商业银行中的第二大行,次于小公银行,位居荷印贴现银行之前。这三家银行与发钞行爪哇银行共同主导了荷属东印度的金融体系。

1950年印尼独立后,安达银行更名为国家贸易银行()。1959年,其在印尼的业务被国有化,成为万自立银行的前身。1960年,剩余业务被收购,经过一系列合并最终形成了荷兰银行。

荷属东印度时期
1863年,安达银行成立,旨在为荷兰与荷属东印度之间的贸易提供融资和处理相关业务。与总行设在巴达维亚的爪哇银行不同,虽然安达银行总行位于阿姆斯特丹,在东印度各分行却是向巴达维亚的总分行汇报。

1901年至1950年间,安达银行在多国开展业务。1901年开设新加坡分行,该分行在荷属东印度的贸易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906年开设香港分行,在一战前,香港是将原糖从荷属东印度运往英国炼糖厂的主要转运点。1920年开设孟买、加尔各答、上海和神户分行,以协助与日本的棉花贸易。1921年到1923年开设了东京、横滨、厦门和汕头分行。然而,横滨分行在关东大地震后关闭,汕头分行也在运营几年后关闭。虽然业务受挫,安达银行在20世纪30和40年代保持继续扩张。1938年开设马尼拉分行。1948年开设曼谷分行以协助大米、茶叶和紫胶贸易。1949年后,随着国民政府战败,中国各地分行相继关闭。

日占时期,当局于1942年3月从爪哇银行开始查封了所有荷兰及其他西方国家的银行,并尽可能掠夺其财产。三大商业银行中,日本当局查明小公银行资产超过2.8亿荷兰盾,安达银行的资产为1.58亿盾,荷印贴现银行的资产为9900万盾。日本当局共查扣了2700万盾。日本投降后,银行才得以重新开业。
File:Bank_Bumi_Daya_Building,_Jakarta_Dec._2012.jpg|alt=Main office building in Batavia designed by J.F.L. Blankenberg [nl] and Wolff Schoemaker, now Bank Mandiri Jakarta Kota|巴达维亚总行,由和设计,现为万自立银行雅加达旧城支行
File:1938_KantorpertamaNIHB.jpg|alt=Another branch in Batavia, early 20th century| 巴达维亚某分行(20世纪初)
File:Nimh-toshiba-other-kota.jpg|alt=Same building (center) in 2011|巴达维亚某分行(2011年)
File:KITLV_A34_-_Het_agentschap_van_de_Nederlandsch-Indische_Handelsbank_te_Bandoeng,_KITLV_35546.tiff|alt=Branch in Bandoeng, 1920| 万隆分行(1920年)
File:Nederlandsch-Indische_Handelsbank_aan_de_Pasar_Baroe_te_Palembang,_KITLV_153924.tiff|alt=Branch in Palembang (left), ca. 1935|巨港分行(左侧,约1935年)
File:COLLECTIE_TROPENMUSEUM_Nederlandsch-Indische_Handelsbank_te_Semarang_TMnr_10015468.jpg|alt=Branch in Semarang, 1920s| 三宝垄分行(1920年代)
File:Tcitp_d127_nederlandsch_indische_handelsbank.jpg|alt=Branch in Hong Kong, ca. 1908|香港分行(约1908年)

印尼时期
1950年,安达银行更名为国家贸易银行(,下简称国贸行)并关闭二战后短暂繁荣,但已无发展前景的马尼拉分行,不久后神户分行也遭到关闭。到1953年,国贸行在印尼各地均设有分行,分布在爪哇岛(万隆、外南梦、甘比尔/Weltevreden、玛琅、龐越、三宝垄、泗水、直葛、井里汶)、苏门答腊岛(占碑、棉兰、巨港、直落勿登)、马辰、坤甸和望加锡。在1942年日本入侵之前,该行还在岩望、芝拉扎、北加浪岸、万鸦老、丹戎巴来和哥伦打洛设有分行。

1953年,国贸行认为不应再仅专注于印度尼西亚,而应在地理上更多地分散业务,在蒙特利尔成立了加拿大商业银行()。

1950年代末,印尼政府采取了多项对国贸行不利的措施:1957年12月9日,所有荷兰银行被置于军事管制之下,后又于1959年将国贸行在印尼的业务国有化,成立了国家公共银行(,万自立银行的前身之一),自此国贸行失去了大部分业务。次年,收购了国贸行剩余业务,并于1962年作价150万美元将其在曼谷、香港、新加坡、东京和大阪的分行售予大通银行。1963和1965年,鹿特丹银行分两批将加拿大商业银行售予花旗银行,引发了“加商行事件”。1965年国贸行再次更名为国家中期信贷银行(),随后于1978年1月1日被整合进。

参见

  • 爪哇银行
  • 小公银行
  • 荷印贴现银行

*

  • 荷属东印度卢比

注释
参考文献
书目
*
*

外部链接
*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