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轻型飞机是指单座或双座的轻量化固定翼飞机。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越来越多人追求经济型的动力飞行器。为此多国航空管理部门制定了超轻型飞机的分类标准,但具体重量与速度限制各国存在差异。欧洲的定义标准为:最大失速速度不超过65公里/小时,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450公斤(若配备降落伞可增至472.5公斤)。该标准确保在发动机出現故障的情况下飞机具备慢速着陆与短距滑跑能力。在多数发达国家超轻型飞机已在民用航空器存量中占据显著比例。例如加拿大2018年2月数据显示,注册的超轻型飞机占民用航空器总量的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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