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王孫(),原姓孫,字道扶,浙江嘉興府嘉興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學者。
生平
家世與早年
曾王孫原本出身於孫姓家族,世居嘉興縣永豐都。其家族淵源可追溯至祖父孫謀樞(字穉嵌),曾任溫州府儒學訓導,娶朱氏為妻,生子孫耒(字子莘),即曾王孫的生父,朱氏生孫耒數月後去世,其後孫謀樞繼娶王氏,生子孫叔夜。孫耒遭受繼母王氏虐待,幾乎無法保全自身,遂入贅曾姓家族,依靠岳父曾君山。曾君山年老沒有子嗣,與夫人王氏一同照顧孫耒如同己出,恩情深厚、照顧周全。
曾王孫的生父孫耒鬱鬱而終,臨終之時感念岳父的照顧之恩,囑咐曾王孫說:「我不幸遭遇家庭變故,依靠曾氏家族才得以存活。如今能有你們兄弟二人,都是你外祖父母血脈的延續。你外祖父沒有兒子,你要永遠作為曾氏的後代。」當時曾王孫年僅九歲,流淚哭泣著接受父親的遺命,於是尊奉外祖父曾君山為祖父、外祖母王氏為祖母,並改以曾為姓氏。曾君山去世時,曾王孫為他服喪三年。後來因曾王孫的顯貴地位,曾君山獲追贈奉政大夫、戶部山西司員外郎,王氏獲追贈宜人。
曾王孫雖然過繼給曾家作為後代,但並不願薄待自己的親生親屬。他為本生祖父母辦理喪葬事宜時,獨自承擔一切,堅持不將責任委予他人,並將生父孫耒附葬在旁。他侍奉生母曾太君竭盡為人子的職責,曾太君病重之際,曾王孫長跪請求道:「倘若不幸發生,我應當如何是好?」曾太君神色嚴肅地回答:「你父親臨終時是如何囑咐你的?我的父母竭盡心力撫養你又是為了什麼?你竟還說出這樣的話!」曾王孫捶胸痛哭道:「如此我便永遠辜負親生父母!」曾太君說:「何來辜負?你作為我父母的後代,使我父母雖無兒子卻有兒子,這豈不比作為我的兒子更好?況且能讓我在九泉之下無愧於心,已是幸運之事!何來辜負?」話語結束便閉目離世。曾王孫於是改為降級服喪,並在心中哀悼整整三年,其後向朝廷請求,奉旨表彰曾太君的節孝品行。他的內在品德純正完備,乃是根源於天性如此。
科舉入仕
曾王孫是順治十一年(1654年)甲午科浙江鄉試舉人,順治十五年(1658年)戊戌科二甲第六十四名進士。授陝西漢中府推官,到任後首先革除盤茶陋規,每年節省數千兩銀,免除小商人因延誤期限的罰款,嚴厲懲治茶葉交易中的奸商,使茶政得到整頓。推官職責特別重視刑獄,曾王孫心存寬厚仁恕,始終以平反冤獄為要務。
他平反的案例甚多:例如王進友被認定為馬賊判處梟首,曾王孫認為搶奪與強劫性質迥異,遂將梟斬減刑為髡鉗;王之元一家遭殺害,其姪王仁舉、王起運、王興運向官府申冤,反而被羅織罪名判處凌遲,案件雖已審結卻毫無證據,曾公指出這樣將使死者冤屈未雪,反而讓生者蒙冤,請求減輕王仁舉等人的重刑,懸賞緝拿真凶;李國讓等人因供詞與傷情不符被判絞刑,曾公認為不符合法理;王大昌因姦情致人死亡案中存在三處疑點、謀殺主犯之罪存在五處疑點,不應輕易判處死刑。其他寬免釋放的案件,更是不勝枚舉。
漢中府賦役負擔不均,沔縣情況尤為嚴重,曾公創立「丁隨糧行」制度,斟酌確定將丁稅併入田賦徵收,使積年困頓得以舒解。適逢清剿西山戰役,曾王孫籌措軍糧得法,民生未受損耗而軍需得以充足供應。連雲棧道險峻且年久失修,當局委派曾公督修工程,總計修築險要護坡五千二百丈、險峻石路二萬三千餘丈(土路尚未計算在內),修建棧橋一百八十座,拆除棧橋改用礨石填補二十五處(自江面至岸高達三丈),修築水渠一百四十五道,爆破巨石三十二處,清除阻路巨岩二百八十九塊,修復木石欄杆九百三十八丈有餘,將閻王匾改稱為觀音塢。總計投入六萬九千八百工,按工計酬,不足三月即告竣工。曾王孫實心任事,致力制定長遠規畫的作風,大抵如此。
漢中府推官六年任內,曾王孫賢能聲譽卓著。後因巡撫與總督產生矛盾,曾王孫試圖調解未果,因而遭到彈劾。他對此毫無怨懟之意,欣然侍奉曾太君返鄉。
治理都昌
曾王孫任江西都昌縣知縣。縣城依山傍湖,土地貧瘠、民風粗獷,素來號稱難治之地,再加經歷寇亂,城區淪為廢墟。曾王孫廣泛招撫流民,逃亡百姓逐漸回歸,於是分建營房安置防兵,使縣民得以安居樂業。
境內盜匪猖獗,寇盜首領柳國和曾參與叛亂卻逃脫制裁,竊據山寨,時常出沒劫掠周邊州縣。浮梁縣知縣捕獲其同黨後,發文要求全力緝捕。柳國和竟踞坐山巔拉弓瞄準官兵,狂言辱罵捕官,並拋下一封信函要求轉交,信封加蓋偽造提督印信。曾王孫閱信後笑道:"此等狂徒能成什麼氣候?"但深知逼之過急恐生變故,於是佯裝置之不理,彷彿並不急於追捕,暗地則周密部署,寬待脅從者而懸賞緝拿首惡,其黨羽逐漸離散。柳國和勢孤力窮,被迫主動投獄,仍企圖在押解途中逃脫。曾王孫升堂理事,召集柳氏宗族數十人,傳柳國和上前,擲還當初他讓捕官帶回的信函質問道:"這難道不是你所為嗎?偽造提督印信從何得來?效死沙場又是何等狂言?這不單是為盜,更是謀逆!"隨即環顧族眾宣告:"今日我便為你們免除滅族之禍。"當即將其杖斃。
鄱陽湖中三山、四山屹立波濤間,向為盜匪聚集之所。其他盜匪只求錢財,湖盜卻必傷人命,認為若不滅口則失主容易追贓,其中李再豪殺害人命尤多。曾王孫設計擒獲,一經審訊即認罪,同時誅滅數批殘黨,湖境自此肅清。
縣境西南與新建縣接壤,都昌縣民依靠湖洲青草肥田,草洲位於新建縣境內,每年需繳納稅課。都昌縣民越境採草動輒成百上千,雖有"按鐮交米"舊規,實際難以執行。新建縣民鄰近省會便於訴訟,當地豪強更藉訴訟牟利,通過訟事向草洲業主徵收費用。新建縣民既失草洲收益,又負擔訴訟開支,深受其苦;而都昌縣民赴省城對質者,往往囚死獄中。這場爭訟持續近二百年,獄死者已達數十百人,紛爭卻從未止息。曾王孫深思後斷言:"有辦法!欲止爭端,惟有以銀代米,由官府徵解。"於是發文會商新建縣知縣,議定草價為歲額一百五十兩,都昌縣民於小滿前將款項繳至本縣,由官府轉解新建分發草洲業主,自此允許都昌縣民自由採草。此例既定,兩縣綿延數百年之爭端終告平息。
甲子年裁兵引發叛亂,叛軍接連攻陷安義縣、建昌縣,鄰縣震動。時值曾公受聘鄉試閱卷,他毅然辭謝而專心防務,正訓練鄉勇戒備之際,適逢叛亂平定而止。任職九年期間,總督巡撫交替舉薦,陞戶部廣東司主事。離任之日,百姓匍匐挽留,有人駕舟追送百里之外,其後更修建講堂將其奉入名宦祠祭祀。民眾愛戴之情,由此可見。
京官生涯
曾王孫以戶部主事監通州中南倉,任期屆滿後返回原職。當時孝莊文皇后靈柩安葬遵化縣,他負責督押民夫役工,事成後獲賜內製錦緞兩匹。不久奉命榷龍江關稅,兼理西新關稅。
關口原設有通行照票,新任官員到任後,前任印發的票證即告失效,商旅往往需耗費一整天奔波辦理手續,稍有延誤便得重新繳稅;此外,外地運貨至當地的商人,繳稅後若未能及時售出貨物,通常需在城外囤積待價而沽,若欲轉往他處貿易,按例還需繳納出江稅。曾王孫到任後悉數寬免這些苛例,其他有利民生的措施無不推行,積弊無不革除。兩江總督傅臘塔曾由衷讚歎:"我閱人無數,從未見過如您這般盡心惠澤百姓的官員。"繼任者到職時,傅臘塔特別交代:"只要處事以曾公為楷模,便不會有謬誤政令。"清端公生平孤高自持,極少推許他人,唯獨對曾公格外推崇。
其後陞戶部山西司員外郎,改刑部郎中。他平日鑽研經世致用之學,性情剛毅嚴正從不隨波逐流,處事更具先見之明。妖人朱方旦以邪術蠱惑民眾,舉國若狂,地方大員迎其至江西,自稱門生望塵拜伏,屬官爭相趨附,惟獨曾王孫拒不往見,並傳令轄區:"若此人敢入境,必驅逐之。"不久朱方旦果然事敗。吳三桂初叛時人心惶惶,曾王孫獨排眾議:"自古奸雄叛逆,平日必廣結人心,而吳三桂所至之處盡顯殘暴。我昔日在漢南任職時,適逢其移鎮滇南,漢中百姓對其恨入骨髓,其他地區可想而知。此等狂悖反覆之徒,只會自取滅亡。"後果如其預料。歷任七職期間,始終恪守道義安於天命,以鑽營奔競為耻。
四川學政
曾王孫出為四川按察司僉事、提調學政。當時值戰亂之後,讀書人多陷於貧困,曾王孫格外注重體恤扶持,鼓勵並振興文教。對於各地方官申報革除生員資格案件,審核尤為審慎。此前,四川士人的開復權力完全由行政官員掌握,不需經過學校除名程序,刑罰處置與平民無異。曾王孫洞悉此弊,先行告誡諸生不得對抗地方官員,同時特別申明:凡違例侮辱士子的官吏必將詳加彈劾,依法論處,自此開啟地方官員以禮待士的新風。
四川當地多崇山峻嶺,巡視所經之處盡是崎嶇莽原,行程常需與豺虎爭道。應試士子須自備乾糧徒步赴考,遠者行程千餘里,近者亦達數百里。有人紮製竹筏代步,在嶙峋礁石間順流而下,稍有不慎便會失足,瞬息間葬身急流。曾王孫對此深表不忍,除原定六處考區外,更不辭艱辛親臨歷來學政未曾涉足之地,使士子免於跋涉之苦。同時着力振興荒廢學政,嚴格規範鄉賢、名宦祭祀制度,務求名實相副;表彰苦節之士以勵風教,尊崇年高德劭者為世典範,使眾人開始領略讀書向善的樂趣。此後數科鄉試中舉人及進士登第者,多為曾王孫當年取錄的生員與童生。
三年任期屆滿考核時,按例學政需自撰評語呈交督撫覆核。曾王孫自評"平常"二字。巡撫當面勸言:"若您這樣的政績尚屬平常,還有誰能稱得上卓異?理當以稱職上報。"曾王孫婉謝道:"承蒙上官厚愛,然下官年事已高,正欲請求致仕,且自覺確有不足。自登科第以來,蒙受國恩四十年,本欲使西南文教興盛可比鄒魯,至今未能如願,豈敢虛受褒獎?"最終按其自評上報朝廷,獲准以原職候補。曾王孫畢生為官治學的大要風範,於此可見。
著作
曾王孫研求明體達用之學,所作詩古文辭及制舉業,發抒性靈,不屑掇拾牙後語。嘗言:「文無定體,惟變化斯無窮,運用之妙存乎心耳。」所著書傳於世,包括:
- 《清風堂詩文集》六卷
- 《書牘》六卷
- 《漢中錄》三卷
- 《都昌錄》五卷
- 《四川錄》二卷
- 《雜記》一卷
家族
曾王孫娶沈氏為妻,沈氏初封孺人,再封安人,累贈宜人,比曾王孫早十年去世;側室魏氏,贈孺人,賢淑能文,深受士林敬重。有一子曾安世,歲貢生,曾任浦江縣儒學訓導,為魏孺人所生,娶吳氏(禮科給事中準庵公之女)為妻。有三女:長女嫁考授縣丞褚蔚章(沈宜人所生),次女嫁鎮海縣儒學訓導蔣名世(沈宜人所生),三女嫁諸生錢某(魏孺人所生)。有孫男八人:曾都、曾郊、曾祁、曾邰、曾邠、曾郁、曾郇、曾郅(其中曾郊為嫡長孫,有才華卻早逝,以庶弟曾郇繼承宗祧,更名嗣况)。孫女五人。曾孫男三人:曾鈞(曾都子)、曾鉁(曾邰子)、曾鎮(曾郁子)。曾孫女五人。
曾王孫晚年欲依例請求將封典轉贈親生父母。先前任都昌縣知縣時適逢朝廷廣施恩典,曾請求將自己與妻子應得的封典轉贈親生父母,但因制度規定不得同時承繼兩姓封贈而未獲准。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總兵王化行上疏請求恢復殷姓,並陳述受王氏恩養,乞請保留所贈官職,同時將自身及妻子的誥命轉贈親生父母,獲旨准許。曾王孫當時正候補居家,聞此消息欣喜道:"如今我可援引此例!雖復姓與出繼情況略有不同,但聖天子以孝治天下,若能實現我報本反哺之心願,則死而無憾!"原定當年秋赴京陳情,卻一病不起。曾王孫生平未能實現的夙願,成為他九泉之下惟一憾事。
曾王孫生於天啟四年(1624年)二月二十五日,卒於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七月二十六日,享年七十六歲。最初擇定秀水縣西崑字圩為葬地,同年九月與曾君山及王太宜人合葬,並將原配沈宜人附葬。因風水師指出墓穴不吉,其子曾安世遂另擇葬地,同年十二月八日,奉曾王孫靈柩安葬於嘉興縣里仁九都辰字圩,遷沈宜人附葬,並提前兩日(十二月六日)將曾君山與王太宜人靈柩遷葬於新墓東側。兩墓遙相對望,以此實現曾王孫遺願。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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