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龜生

尹龟生(),高丽官员,赞成事尹泽的儿子。

尹龟生历经多次升迁,官至判典农寺事,退休后居住在锦州。他修建祠堂,在每月初一十五、四季仲月以及民间节日祭祀三代祖先,冬至祭祀始祖,立春祭祀先祖,全部采用朱熹《朱子家礼》的仪式。他在父母、祖父母的墓前立石碑,刻下忌日;又在父亲墓前立碑,在墓的南边修建斋室,将高祖、曾祖以下祖先的忌日刻在石碑上,让后代子孙不致遗忘。恭让王三年(1391年),全罗道都观察使卢嵩向锦州发送公文说:“如今国家下令修建家庙,却没有一个人执行;尹龟生在下令之前,就已经修建家庙、举行祭祀,恭敬地侍奉祖先,他的孝心实在是众人的榜样。先王的政令,在于表彰善举、惩戒恶行,树立良好风尚,如今应当在尹龟生家门前立牌坊表彰,为他修建孝子碑,免除他家的赋税徭役,以此劝勉众人。”尹龟生的儿子尹昌宗、尹紹宗、尹会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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