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湛然(),字清臣,南直隸徽州府歙縣槐塘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江湛然是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應天鄉試第一百三名舉人,三十三年(1605年)授泰安州知州,一意愛護人民,然而豪強犯罪者必定正法,當時山東旱災,他祈禱總應驗,蝗蟲不入泰安州,四十二年(1614年)陞金華同知,兩度署理府事,六度統攝縣印,擢兩浙鹽運司同知,朝列上考後出為桂林知府,因勞累請求辭官,士民上請朝廷讓其繼續視事,他不得已繼續供職,入覲後予告歸鄉。
引用
參考文獻
*民國《歙縣志》·卷四·選舉志
*民國《歙縣志》·卷六·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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