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十二烈士

前英雄广场上的十二烈士纪念碑]]
汤原十二烈士是抗日战争时期被驻汤原县鹤立镇日本宪兵队杀害的12名朝鲜族中共党团员和抗联家属,包括时任中共汤原中心县委书记裴治云,组织部长崔圭夏,委员金成刚(女),党员丁重九、孙振龙、金术龙、李振勇、林国振,共青团员石光信(女)、金峰春、孙明玉(女),抗联家属柳红化(女)。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建有十二烈士纪念碑和十二烈士牺牲地纪念碑。

背景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共满洲省委将中共汤原县委升格为中共汤原中心县委。中心县委核心人物包括县委书记裴治云,组织部长崔圭夏,委员金成刚。中心县委在群众中宣传抗日救国,组建“反日同盟会”,并积极筹建汤原抗日游击队。1933年下半年,汤原中心县委所在松花江下游地区党员人数已发展到208人(其中141人为朝鲜族)。1933年8月14日,汤原中心县委组织群众袭击了汤原县。为消灭汤原境内的反日力量,日军在鹤立设立了日本宪兵队,并通过怀柔政策收买了一些中共变节者。

殉难
1933年10月4日(农历八月十五日),驻鹤立日军和特务荷枪实弹在汤原县半截河附近的新农场、格节河各村进行大逮捕。大量群众被逮捕押至鹤立的日本宪兵队大院。裴治云、崔圭夏、金成刚3名中共汤原中心县委成员与8名党团员和1名抗联家属被变节者李元晋辨认告发后,其它群众被释放。

日军得知裴治云是中共汤原中心县委书记后,对他严刑拷打,并诈称其他人都已经招供,劝他归顺。但裴治云却反问道:“既然别人都说了,还问我干什么?”日军的酷刑使他数次晕厥,腿骨被打断,但他始终不透露任何信息。次日,日军又对崔圭夏、金成刚等人严刑拷打,但也都是一无所获。花季少女孙明玉拒绝归顺后也被施以酷刑,但仍抗日意志坚定。

裴治云等十二烈士牺牲地]]
1933年10月9日(农历八月二十日),日军将裴治云、崔圭夏、金成刚等12人押至一个事先挖好的一个土坑前(一说枯井),威胁称是最后一次机会,如再不招供将永远死在这里。裴治云回道:“抗日勇士不怕死!”。此后,12人高呼抗日救国口号,被推进坑内活埋。

纪念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站前英雄广场东南建有十二烈士纪念碑。
*1982年8月2日,中共汤原县委、汤原县政府在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振兴路与永安街路口东南建十二烈士牺牲地纪念碑。

注释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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