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和平

常和平(),男,汉族,江苏省靖江人。于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南京市副市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现任南京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简历
常和平于1984年9月入学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习治安管理专业。1987年7月,他在扬州市公安局任职,担任治安科办事员,并于1990年11月晋升为科员。1992年6月,他成为治安科基层基础股股长,1993年9月任扬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股股长。后晋升为扬州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所长(副科级),担任副大队长和广陵分局副局长。1999年11月,他被任命为新城分局局长,2000年1月起兼任党组书记。

常和平于2002年10月晋升为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2008年9月成为扬州市应急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2013年8月,他担任扬州市维稳办主任及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15年1月,他出任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随后于2015年10月成为常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以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17年7月,他担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以及常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常和平于2019年11月升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并于2019年12月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同时继续担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20年2月,他被任命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负责社会稳定、公安、司法、政府法制、信访方面工作。

2026年1月21日,兼任南京市政协党组副书记。2026年1月23日,南京市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增选常和平为南京市政协副主席。2026年4月22日,辞去南京市副市长职务,并被免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由徐大勇接任。4月23日,被免去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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