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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聚落(;)是以色列常見的村鎮型態之一。與以色列其他常見村鎮型態如基布茲、莫沙夫或一般村鎮不同,社區聚落以其不與任何政治勢力掛鉤、不強迫居民從事農業勞動且人人皆可擁有私有資產的特點於1970年代興起,其居民以組成合作社的方式決定是否向任何買家出售房產或產業,來確保居民擁有共同的意識形態、宗教觀點、社會背景或理想的生活方式。社區聚落通常會被預先建造在城市郊區,來藉此吸引人們入住。
隨著以色列政府想在阿拉伯人口眾多的地區實現猶太人和阿拉伯人之間「人口平衡」的目標,社區聚落開始在加利利地區和以佔約旦河西岸地區被廣泛建造,旨在建立純猶太人的定居點,並以「不適合定居點的社交生活」或「不適合定居點的社會文化結構」等理由拒絕阿拉伯人入住。
歷史
以色列史上最早的社區聚落是於1953年建立、位在臺拉維夫都會區的(為如今城市的一部份)。1975年,出身忠信社群的猶太教正統派拉比兼政治家創立了「綠線外的城市定居點運動」(תנועת היישובים העירוניים מעבר לקו הירוק)組織,並由烏茲·加多爾(עוזי גדור / Uzi Gador)出任負責人,其旨在建立一套支援在以佔約旦河西岸地區和加薩走廊的以色列定居点的系統。加多爾構思出了一種既非獨立城市、也非篤信社會主義的基布茲或合作農莊莫沙夫的定居點架構,於是他在《》雜誌上發表了一篇文章,提出這個新的鄉村定居點形式,並將其命名為「社區聚落」。據加多爾的構想,社區聚落是一個由民選委員會和住民遴選委員會管理的封閉式定居點,並由兩者來維護該定居點的存在價值和定義。至於經濟方面則要由每個居民自行解決,不管是外出工作還是在當地就業。最早以這個構想建立起來的社區聚落是1975年建立在約旦河西岸地區的以色列定居點。
1977年,當格多爾負責規劃以色列國防軍的部署時,拉斐爾公司的研究人員找上他,希望他能提出在北部塞格夫地區(加利利地區的一部份)建造定居點的方案。格多爾隨即提出了社區聚落的構想,這一想法被當時執政的利库德集团相中,並被其大力推廣至以色列邊疆地區和佔領地,帶動了如(加利利地區,1981年建立)、(加利利地區,1982年建立,加利利哨站計畫)、(加薩走廊,1983年建立)等社區聚落的建立。
世界锡安主义组织(WZO)與忠信社群旗下定居點運動是在約旦河西岸地區建設社區聚落的主要推手。
以色列地理學家稱忠信社群大力推動定居點建設的意圖在於在巴勒斯坦領土上製造猶太人永久居住的既定事實,以阻止巴勒斯坦建國。約旦河西岸地區的社區聚落策略性地沿著兩條平行線發展:第一條線的核心定居點與連接杰宁、納布盧斯、拉馬拉、伯利恆和希布倫五大巴勒斯坦城市的要道平行;第二條線則位於撒馬利亞山脈以東,其核心定居點沿著修建。這種設計的目的是製造障礙,阻止巴勒斯坦城鎮向定居點道路方向擴張,並阻礙道路兩側巴勒斯坦村莊的發展。
特性
社區聚落在以色列法律中定義為「私有、僅限會員居住的郊區村莊」,聚落居民以住宅合作社形式組成住民遴選委員會對申請人進行面試審查,來決定是否向申請人出售房產。審查通過者便可加入委員會,正式成為社區聚落的一員。以色列法律中禁止住民遴選委員會以種族、宗教、性別、國籍、殘疾、個人身份、年齡、父母身份、性取向、原籍國、世界觀或黨派政治歸屬為由拒絕接納申請人,但委員會仍可以用「不適合定居點的社交生活」或「不適合定居點的社會文化結構」等理由來規避法律。此外若居民屢次違反社區原則的話,可能會被委員會驅逐。
爭議
一個人若想成為社區聚落的永久居民,就必須通過住民遴選委員會的面試審查,才能加入委員會成為聚落的一員。批評這種篩選程序旨在拒絕阿拉伯人加入,有時特定族裔或社經階層的猶太人也會受到歧視。發布了一份新聞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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