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目介绍中国大陆精神卫生相关的公立事业和医疗行业的情况。
近况
2021年5月,第一个有关中国少年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的流调报告发表在《儿童心理学与精神病学》杂志上。调研结果显示:在6~16岁在校学生中,中国儿童青少年的精神障碍总患病率为17.5%,其中,流行程度最高的精神障碍包括: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占6.4%、焦虑障碍占4.7%,对立违抗障碍占3.6%、抑郁障碍占3.0%、抽动障碍占2.5%。
体系
组织体系
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各级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有: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司-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处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 各级精神卫生中心/安定医院
与精神卫生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有:
- 中华医学会精神病学分会
诊疗体系
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的《精神障碍诊疗规范(2020年版)》,中国大陆的精神障碍可初步分类为
器质性精神障碍;
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所致障碍;
精神分裂症及其他原发性精神病性障碍;
双向障碍;
抑郁障碍;
焦虑障碍;
强迫及相关障碍;
创伤及应急相关障碍;
分离障碍;
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
进食与喂养障碍;
睡眠障碍;
成人人格和行为障碍;
神经发育障碍;
通常起病于儿童少年的行为和情绪障碍;
成瘾行为所致障碍;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成立时,整个国家精神专科医院不足10所。
1981年,中国精神疾病分类方案(第1版)正式公布。
2013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