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三十年里,法国的贫困人口比例下降了60%。尽管在1970年,贫困影响了15%的人口,但在2001年,只有6.1%(即370万人)处于贫困线以下(根据法国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INSEE的标准,贫困线被定义为中位收入的一半)。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70年代初的一项研究估计,当时法国有16%的人口生活在贫困之中,相比之下,美国的比例为13%,加拿大为11%,澳大利亚8%,英国为7.5%,挪威5%,瑞典3.5%,德国为3%。
1975年,法国设立了一项免税的基本现金津贴,为十岁以下儿童提供665英镑的起始金额,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了可观的支持。这项津贴与直接税收相结合,意味着法国对贫困家庭的支助力度大于欧洲经济共同体(EEC)中其他任何国家。一个有两个父母和四个受抚养子女的家庭,如果收入达到平均工资的66%,在扣除税收和津贴后,其所得金额相当于其收入的49.4%,而英国的相应比例仅为8.2%。同年,INSEE的研究发现,无论工资水平如何,大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仍远低于没有子女或子女很少的家庭,而抚养家庭的成本对低薪工人为户主的家庭造成了尤其沉重的负担。根据1970年代初的一项估计,以全职工作的净月收入1500法郎作为低薪标准,44%的女性和24.5%的男性属于低薪群体。低薪工人的比例在个人服务业中尤其高,例如美发业(74%)、酒店餐饮业(60%)和纺织业(51%)。
2008年,OECD声称,法国是“OECD国家中仅有的五个在过去20年里收入不平等和贫困均有所下降的国家之一”。
自2015年欧洲移民危机爆发以来,在首都巴黎周边地区,临时搭建的、条件恶劣的移民营地开始定期出现。截至2016年10月,法国官员一直在例行清理和拆除这些营地。在法国北部、沿着拉芒什海峡的海岸线,这种营地也变得越来越普遍,移民们希望穿越海峡到达英国。其中,加莱丛林或许是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