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体制由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与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承担部分司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构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采用独立司法体制,此体制只适用于中国内地。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宣称必须坚持“党领导一切”,反对“司法独立”和“宪政主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法律颁布与执行最高权威的方式,反对司法独立与权力分立。
政法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中央到县级地方各级党委设立中国共产党政法委员会,实施对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
审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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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
中国内地不设立憲法法院,不单独设立行政法院。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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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分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是中国内地的刑事侦查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同时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民事纠纷调解等准司法职能。
公安机关同时也负责户籍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登记、口岸边防管理等其他事务。
根据《》,中国内地的看守所由公安机关管理。
国家安全机关
徽章]]
根据《》《》,国家安全机关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承担反间谍工作。由国家安全部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厅、局组成。曾是公安机关的一部分,但是业务上比较独立。
国家安全机关在其负责的范围内行使警察权力,负责反间谍和重点场所的保卫事务。
司法行政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可分为中央司法行政机关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是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
- 省、自治区司法厅,直辖市司法局是省级司法行政机关。
- 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司法局是地级司法行政机关。
- 县、县级市、市辖区司法局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 乡、镇司法所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派出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
监狱
按照《》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的任务是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以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戒毒
根据《》《》,司法行政部门设置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书籍
- 范愉:《司法制度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 熊先觉:《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
参见
- 政法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
- 香港司法机构
- 澳门司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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