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常(),字時夏,四川成都府漢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大常是漢州諸生,順治九年(1652年)壬辰補行辛卯科四川鄉試舉人。為人深沈慷慨,有志略。張獻忠攻陷成都府時年二十二歲,避居什邡縣山中,合衆阻險相拒,賊不能入,保全數千家。
仕宦經歷
- 順治十六年(1677年)任廣東廣州府推官。
- 康熙元年(1662年)在任內曾受命監軍,順德縣官稱有盜數百人藏於桂洲堡,陳大常以計捕盜百餘人,立斬以徇,急請罷兵,明察秋毫,廉得實情,極力為民請命,避免濫殺無辜及大規模冤獄,當地士民為其立祠祝禱。
- 康熙二年(1663年)任淮安府徐屬河務同知,代理河防,頗著勞績。
家族
- 始祖在洪武年間有軍功,襲松潘衛小河守禦千戶所千戶,後世子孫分居漢州,遂世為漢州人。
- 曾祖陳爾才、叔曾祖陳爾能、祖父陳道通、父陳雲鵬三世皆為隆慶、萬曆年間長者。
- 姑母年輕守寡,撫養陳大常成人,後在賊亂中為保名節自縊殉節。
榮譽
- 致仕後入祀廣州府名宦祠。
個人事跡
- 戰亂後娶婦生三子,家族富盛而守禮好善。
- 與費密、彭襄等友人交遊甚密,歷經亂世而情誼不渝。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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