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完,字全道,金朝官员,朔州马邑县(今山西朔州市)人。
李完以经童身份入仕,后来又考中词赋进士。他调任澄城县主簿,任职期间留下仁政,百姓为他修建了生祠。因廉洁能干,他升任定襄县令,后被召入朝廷补任尚书省令史。当时因县令职位空缺,朝廷派官员巡查选拔,金世宗挑选了八名能干的官吏巡视天下,李完是其中之一。明昌初年(1190年),李完担任监察御史。按旧例,御史台令史从六部令史中任职时间长的人里选拔,这些官吏都是同一类人,没人愿意检举弹劾。李完上奏说:“尚书省令史,正隆年间选用的是杂途出身的人;大定初年,经太师张浩上奏请求,才开始只选用进士,天下人都认为这一做法恰当。如今恳请从三品官员的子孙及参加科举终场考试的举人中,委托御史台官员征召任用御史台令史。”金世宗采纳了他的建议。李完后被提拔为尚书省都事,出京担任同知横海军节度使事、河间府治中。提刑司上奏说:“李完熟悉法律,有处理繁重事务的才能,军民对他没有闲言碎语。”李完因此升任沁州刺史,朝廷还特意用加盖玉玺的诏书表彰他。他又调任同知广宁府。起初,辽滨县百姓崔元进城饮酒后没有回家,后来在水中找到他的尸体。有关部门逮捕了与崔元一同饮酒的人审讯,这些人都被迫认罪。提刑司怀疑其中有冤情,将案件交给李完审理。李完查访得知凶手是船夫,于是赦免了那些一同饮酒的人。李完后改任北京临潢路提刑副使。承安二年(1197年),他升任陕西西路转运使,不久后被授予南京路按察使,在任上去世。李完擅长治理政务,所到之处,奸邪作恶之人都销声匿迹,百姓都感到便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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