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敏(,),曾任香港消防處處長。他在香港工業專門學院修讀機械工程高級文憑期間,「受月薪一千一百三十元吸引報考消防」。他在1968年4月14日成功加入香港消防處擔任三級消防主任(),成為第一批在八鄉消防訓練學校的學生,也是該班的最佳學官(銀笛獎)。他在1971年4月14日晉升為消防隊長(),後在1984年曾參與香港仔田灣大生工業大廈5級大火撲救工作。他在1989年晉升為高級消防區長後,執掌招募、訓練及考試組,負責消防處的招募工作。他在中獲頒授殖民地警察獎章;後在1995年晉升為消防總長,執掌防火組。他在中獲頒授女皇消防獎章。他在2001年1月出任消防處副處長,並在翌年獲奉為官守太平紳士。林在2003年1月6日接替許競平出任消防處處長。在任期間,他協助推動修改及訂立3項消防法例,提高不同處所的防火要求,要求增加消防設備;提升舊式商業大廈的消防設施,以及增加商住樓宇的消防安全設施。他曾任扶康會董事局主席,在2018年也獲新民黨委任為顧問。
注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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