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于2008年2月的公告,缅甸于同年5月10日举行了宪法公投(部分乡镇于5月24日举行)。军政府称,新宪法将确保建立一种“纪律昌盛的民主制度”。之后在2010年举行了多党选举。
2008年2月26日,缅甸颁布《宪法公投法》,并设立了公投委员会。据报道,该法律保障投票的秘密性,并要求对选票进行公开计数,以证明选举的公正性。
2008年4月9日,宪法草案正式公布,并确定了公投日期。此次公投拟通过的主要宪法变更包括:
*全国议会四分之一的席位将由军方人员保留;
*内政部将完全归属军方管辖;
*凡与非缅甸公民结婚者不得竞选总统职务。多家国际媒体报道称,这一条款将导致反对派领袖昂山素季失去竞选总统的资格,尽管她的英国籍丈夫已于1999年去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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