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总督署(),是1870年首任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兼任直隶总督时,在天津原三口通商大臣公署改建的行政机构。1902年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后,迁至天津原海防公所,又称直隶总督新署。
沿革
建立
1669年,長蘆鹽課察院公署由京師宣武門外遷至天津县城三岔河口北岸,1860年改为三口通商大臣公署。1870年,李鸿章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将原三口通商大臣公署兼用作直隶总督行署。
迁移
1900年,八国联军进占天津,在直隶总督行署内建立暂行管理津郡城厢内外地方事务都统衙门,简称都统衙门。1902年清政府向其交涉,要求“交还治理天津事务”。8月,北洋大臣袁世凯来津接收,经多次交涉收回了俄军占领的海防公所。因原直隶总督行署尚被都统衙门占据,故将办公处设在北运河新浮桥东北窑洼原海防公所内,先为直隶总督行署,同年径用此址作为直隶总督新署,天津正式取代保定成为直隶省省府。
辛亥革命后
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废除总督制,直隶总督衙门改为直隶都督府。
1913年1月,袁世凯通过公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现行都督府组织令》改组地方机构,直隶都督府改为直隶行政公署,直隶省民政长由直隶都督冯国璋兼任。1926年6月公署遭火重建。公署后于1928年7月改为河北省政府驻地,1935年6月改为天津市政府驻地。
;下设机构
1912年,直隶省直属机构沿用清制,设有布政使、提法使、劝业道、巡警道、长芦盐运使、津海道。
1914年5月,直隶公署下设设政务厅、财政厅、教育厅、实业厅、警务处等机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天津市政府在废墟上新建金钢公园,改建第二医院。
相关条目
*天津李公祠
*金钢公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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