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議會

廣東省議會簡稱粵省會,是中華民國北洋時期廣東省的民意機關,前身是清末設立的諮議局和革命黨人之廣東臨時省議會。1913年,在袁世凱爲首的北洋政府主持下,經間接選舉產生,共存續2屆,一度因政治因素遭解散。最後一次選舉辦理於1918年12月至1919年1月,1923年5月後不再運作。1932年,在國民黨黨國體制下,省議會制度正式廢除,省級民意機關由廣東省參議會取替。

背景
辛亥革命後,各省多建立臨時議會,惟缺乏統一的法制規範,各省議會陷入各自爲政的狀況。袁世凱接任臨時大總統後,以统一军令、政令为己任,竭力主张中央集权。袁世凯政府于1912年7月提出省制、省官制及省议员选举法草案,参议院内外展开激烈的辩论,久议不决。但根據1912年8月通過的《[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5%9C%8B%E6%9C%83%E7%B5%84%E7%B9%94%E6%B3%95 國會組織法]》,國會之參議院議員將由各省議會選出,建立統一的省議會制度的需求逐漸迫切。1912年9月,參議院先行制定《[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s/%E7%9C%81%E8%AD%B0%E6%9C%83%E8%AD%B0%E5%93%A1%E9%81%B8%E8%88%89%E6%B3%95 省議會議員選舉法]》,宣告各省將統一選舉產生正式的省議會。

選舉方式
根據《省議會議員選舉法》的規定,省議員採間接選舉之方式產生。選舉分初選和覆選,兩者間隔一個月。在初選中,以每縣為初選區,由縣民直接選舉產生20倍於應選數的初選當選人,初選當選人的得票數不得少於總投票數除以應選數的1/3,惟當選數不足額時可遞補。在覆選中,全省分為若干個覆選區,由該覆選區的初選當選人選舉產生議員,當選議員不限制在初選當選人之内。此種選制接近選舉人團制度。雖為間接選舉,但仍帶有一定的普選色彩。

職權
根據《[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9C%81%E8%AD%B0%E6%9C%83%E6%9A%AB%E8%A1%8C%E6%B3%95 省議會暫行法]》的規定,省議會享有議決權(議決省單行條例、省預算決算、省稅省債、省財產和營造物之處分)、監督權(發起質詢、提請調查、受理請願)、彈劾權(對象為含省長在内的省行政長官),以及建議權。

第一届省議會(1913—1919)
議員選舉和開幕
1913年報導廣東省議會正式產生]]

根據《省議會議員選舉法》和臨時大總統令的要求,各省於1912年12月6日和1913年1月6日舉行了統一的省議員選舉,全省190萬合資格選民選舉產生120名廣東省議員。

1913年2月9日,广东省议会正式成立,選舉罗晓峰(高明縣人,前清生員)為议长,陆孟飞(鶴山縣人,日本留學生)為副议长。

捍衛省議會職權的鬥爭
全國省議會選舉後,由於各省議會多被國民黨掌控,若省议会拥有巨大的职权,中央政府便会失去对各省的有力控制。因此,袁世凱千方百计限制地方议会的职权。1913年2月至3月,袁世凱和國務院相繼聲明,在省議會條例制定通過前,各省新選出之議會的運行將循前清《諮議局章程》之規定,袁政府還自行修訂了《諮議局章程》的部分内容,刪去了保障議員身體自由、議會彈劾權的條文。

袁政府此舉引發了廣泛抗議。廣東省議會於1913年3月通電抗議袁政府“蹂躪民權,違反共和”,並發起組織省議會聯合會的倡議,以串聯各省力量,“求真正共和,作國會後盾”。在各省的协力斗争下,由各省議會選舉產生的参议院否决了袁世凯政府提出的《省议会暂行条例》,议决通过了《省议会暂行法》,并于1913年4月颁布施行,確立了省議會的組織、職權和地位。

遭解散和復會
因宋教仁案和善后大借款事件,北京政府与南方革命党主导的省份矛盾升级。1913年4月,省议会联合会在天津成立當天,即通電反对善后大借款,并聲請國會發起彈劾。1913年7月,二次革命爆发,廣東省議會選舉陳炯明為廣東大都督兼討袁軍總司令。袁世凱旋即任命龍濟光為廣東都督,率軍進攻廣州。因苏慎初和一眾陸軍高級官員倒戈,陳炯明和省行政公署主要官員被迫出走,討袁行動宣告失敗。1913年8月,龍濟光掌握廣東軍政大權,8月8日,袁世凱下令解散廣東省議會。

1916年,袁世凯因为称帝而在护国战争中垮台。龙济光在桂军、滇军以及广东革命党的讨伐中下野。旧桂系陆荣廷、莫荣新等成为廣東省的新主宰者。黎元洪继任袁世凯的总统职位后,下令恢复各省议会。1916年10月1日,廣東省議會正式復會。

爭取省議會選舉省長
省長任命原為中央政府之職權,自1917年6月廣東宣佈“自主”後,中央任命之省長若不獲廣東地方之認可,則難以行事。1917年8月,時任廣東省長朱慶瀾因與桂系軍閥交惡,被逼退離粵。朱離任後,省議會和督軍陳炳焜對於省長產生方式產生分歧。1917年8月28日,廣東省議會自行開會決定省長人選。在全票同意應由省議會選舉產生省長後,省議會以55票選舉胡漢民為廣東省長,但遭陳炳焜否決。陳屬意李耀漢接任,在孫中山的調停和胡漢民的退讓後,李耀漢成功接任廣東省長。廣東省議會爭取選舉省長的第一次嘗試以失敗告終。

1918年9月,孫中山出走後改組的護法軍政府罷免與之交惡的李耀漢職務,改任命翟汪為代理廣東省長,遭到省議會以軍政府違法干政和粵人治粵爲由反對。廣東省議會議員串聯廣州非常國會議員,要求省長由省議會選出,部分人士還撺掇胡漢民衔前次選舉結果直接上任。1919年2月,廣東省议会议员联同粤籍国会议员試圖召開臨時會拥戴胡汉民,遭翟汪指派警察到省议会制止。臨時會未能開成,省議會選舉省長的嘗試再次失敗。

彈劾楊永泰案
楊永泰時為廣東省財政廳長,素與桂系軍閥交好,和以國民黨勢力為主導的廣東省議會多有嫌隙。1918年8月,省议员陈巽简、刘佩书、李凤墀提议,李济源等11人聯署,以楊永泰“遇事专横罔知法治”,“凡一切筹款”均無“交議”省議會,“致使本会职权摧残贻尽”,和“有獎義會鉅大賍案”爲由,提出糾舉案,要求彈劾楊永泰並請免職。楊永泰隨即和廣東省議會陷入駡戰,相繼投書互相爭論,在社會引起極大轟動。雖糾舉案在省議會獲得通過,但因廣東省督軍莫榮新對楊永泰表示支持,楊並未去職,為後續的衝突埋下伏筆。

第二届省議會(1919—1923)
議員選舉
第一次議長選舉
由於議長享有控制議事之權,對於掌控議會十分關鍵,1919年初議員選舉完畢後,各派競逐議長寶座即趨激烈。議長之競逐主要來自兩大派別:政學系和群廬系。政學系領袖楊永泰為角逐省長之位,推派省議員林正煊競逐議長,並獲時任軍政府七總裁之一的岑春煊支持。政學系與桂系軍閥親密無間,且財力雄厚,收買過半六十餘議員,對議長志在必得,甚至已訂下多艘船艇作慶祝之用。而以黃嵩齡爲首的群廬系則獲得前任省長李耀漢、現任代理省長翟汪的支持。李耀漢花費十多萬元以每票三千至五千元的價格,成功收買部分被政學系收買的選票,實現翻轉。

1919年4月12日,第二屆廣東省議會舉辦議長選舉,黃嵩齡獲61票當選議長,林正煊則以53票落敗。聽聞結果後林正煊當場氣急暈倒,由親信扶持其離去。

核議廣州市電車案
廣東省政府招商承辦廣州市電車計畫已醖釀多時,但因财政困难,无从筹集巨款,1919年,省政府決定交商承辦。此舉遭到廣東省議會反對,省議會認爲,電車為省之營造物,根據《省議會暫行法》其處分爲省議會之權,省政府不交議即自行招商承辦實屬違法。省政府則認其為行政權之行使,已呈督軍、省長批准,無交議之必要。省議會和省政府之間的衝突遂產生。

1919年8月6日,市政公所總辦楊永泰、警察廳長魏邦平不顧省議會反對,主持成立廣東電車有限公司。廣東省議會旋即成立電車補救會。同年10月,省議會議員岑濤通電參衆兩院,聲請查辦楊永泰、魏邦平,指控省政府“经省议会质问而坚不交议,未经交通部核准而擅签合同,违反民意,侵越主权,均杨永泰一手把持。岂尚有法律之存在?”岑濤隨即遭魏邦平派警員拘留,引發軒然大波,社會議論沸揚,電車計畫最後也無疾而終。

第二次議長選舉
1919年4月的第一次議長選舉後,政學系因不滿選舉結果,聲言選舉過程違法,選舉結果無效,不承認黃嵩齡之議長地位。以何禮文議員爲首的五十餘人要求軍政府介入,又自行選舉李國鈞為臨時議長。但此舉遭其他議員指控違法,雙方爆發爭執,乃至發生鬥毆事件。隨後省議會一度出現兩位議長同時主持之怪事。

在爆發多次議場鬥毆引發軒然大波後,政學系“亦漸有覺悟,認爲非調停不可。近月來,雙方重要分子屢有接洽,復派人向黄疏通”。因對混亂局勢深感厭倦,另黃之重要盟友李耀漢也被桂系軍閥突襲而兵敗出走香港,翟汪亦被迫下臺,黃嵩齡終同意辭職。1919年9月19日,廣東省議會舉辦第二次議長選舉,由政學系支持之林正煊奪得議長。

桂系倒臺風波
在1920年末的第一次粤桂战争中,以陳炯明爲首的粵軍成功擊潰桂軍,桂系對廣東的統治宣告結束。隨後,陳炯明繼任廣東省長,孫中山亦重返廣州。在革命黨人奪回對廣東政府的控制後,亟需進一步掌控省議會。1921年1月18日,陳炯明外甥鐘聲被選為廣東省議會臨時議長。同年1月21日,鐘聲親帶軍隊入省議會,在議員兼政務廳長古應芬的提議下,以「附逆有據」爲由宣佈開除議長林正煊、副議長譚炳華、曾叔其等14名議員。自此,革命黨人實現對廣東省議會的控制。

制定地方自治法案
推行地方自治是陳炯明和孫中山皆有共識之事。1921年4月6日,廣東省議會通過公佈《[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BB%A3%E6%9D%B1%E6%9A%AB%E8%A1%8C%E7%B8%A3%E8%87%AA%E6%B2%BB%E6%A2%9D%E4%BE%8B 廣東暫行縣自治條例]》,規定實行地方自治。4月16日,公布《[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BB%A3%E6%9D%B1%E6%9A%AB%E8%A1%8C%E7%B8%A3%E8%AD%B0%E6%9C%83%E8%AD%B0%E5%93%A1%E9%81%B8%E8%88%89%E6%A2%9D%E4%BE%8B 廣東暫行縣議會議員選舉條例]》,4月19日,公布《[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E5%B9%BF%E4%B8%9C%E6%9A%82%E8%A1%8C%E5%8E%BF%E9%95%BF%E9%80%89%E4%B8%BE%E6%9D%A1%E4%BE%8B%E8%8D%89%E6%A1%88 廣東暫行縣長選舉條例草案]》,為實現縣級自治創設了完整的法律基礎。民選縣議會議員和民選縣長分別在1921年9月和11月辦理完成。

制定廣東省憲
為推行陳炯明之聯省自治思想,廣東省政府著手進行廣東省憲的起草制定。1921年11月,廣東省議會通過《廣東省憲法草案》。

政局混亂下的議長爭議
1921至1922年間,孫中山和陳炯明對實現中國統一的路徑逐漸產生分歧。1922年4月,因北伐軍問題,廣東政局陷入混亂。時任省長陳炯明遭去職,退守惠州。1922年5月10日,鄭里鐸趁亂被選為廣東省議會議長,但遭其他議員否認其合法性,仍認鐘聲為議長。1922年6月,孫陳正式決裂,爆發六一六事變。1923年1月,孫中山率「討賊軍」討伐陳炯明,陳兵敗下野,鐘聲亦隨陳炯明逃去。此前遭開除的林正煊旋即返粵,回鍋擔任廣東省議會議長,但遭鄭里鐸否認其合法性。

因鄭里鐸和林正煊互不相讓,1923年1月14日省議會開議時,發生「鄭登議長壇與林並坐」、「鄭與林作同一之舉動:林坐亦坐,林起亦起,林送客亦送客,茶會林爲主席鄭亦起爲主席」這一「中外議會中之所未見」的荒誕鬧劇。

停止運作
第二屆廣東省議會至1923年初任期已滿,但遲未有改選計劃。此間原因包括省議會民間聲望旁落、省政府財政緊張,以及廣東省政局混亂,部分地區蓋難被省政府掌控。此外,自「粤軍回粤」後,省議會議員多已被陳炯明吸收,陳政府考慮到「改選後其中分子複雜,且民黨之潛勢力仍在,萬一選舉竸爭得勝,將來政府難於駕馭」,決議暫緩第三屆省議會議員的選舉事宜。陳炯明倒臺後,因孫中山政治思想已發生改變,亦未辦理省議會之改選。

1923年5月,鄭里鐸曾試圖召集開會,惟後無下文。自此,廣東省議會即停止運作,再未復會。

后续
孫中山晚年思想的變化直接決定了省議會的命運。在議會之作用方面,孫逐漸抛棄傳統「三權分立」之思想,轉而擁抱以黨領政、以黨治國、「以黨治粵」的革命政府的觀念,在這種政治觀裏,革命政黨將實現決策和執行的一體化,以分權、監督和制衡為目的的議會政治則退出了舞臺。在省制問題上,孫中山也和陳炯明等所推崇的聯省自治思想決裂,孫反對以省為單位施行自治,而更青睞以縣為單位的地方自治、直接民權。

1923年1月,孫中山爲首的國民黨人重掌廣東省,始以孫之思想為指導改造廣東政治,實現將党权与军权、政权之结合,党政军合一,而权力集中在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再归于国民党总理、陆海军大元帅。选举、分立、制衡、监督、三權分立、代議民主和政黨政治的概念走向消亡。1925年7月,國民黨在廣州成立國民政府,宣告進入訓政時期,標志代議政治模式徹底終結。當其他「軍閥」統治之省份的省議會繼續運作到第三屆、第四屆乃至第五屆之時,廣東省議會早已為國民黨所拋棄,成為昨日黃花。

1926至1928年間,經由北伐戰爭和東北易幟,繼承孫中山「遺教」之國民黨的黨國體制得以推廣至全國,各地省議會制度隨即先後終結。1929年2月,第五屆吉林省議會隨吉林省政府的成立宣告「停止」,宅址被改为省党部,標志著省議會的徹底消亡。1932年10月20日,陳濟棠主政之廣東政府頒佈《廣東省參議會組織規程》,標志廣東省議會在制度上正式被廣東省參議會取替。

評價
作爲中國民主革命後廣東省的首次議會政治實驗,第一屆廣東省議會卻未能有效鞏固民主。有研究者認爲,胡漢民利用行政優勢干預選舉過程,並以此掌控第一屆省議會的做法,使得省議會「基本上成为军政府的咨询机构,立法监督职能明显减弱」,甚至「几乎沦为军政府附庸之地步」。第一屆省議會「并没有为新兴政治精英执政凝聚更广泛的社会力量,也没有帮助革命党人政权深入民心,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相反,此種「牺牲了民主政治的基础」的實踐,最終「使缺乏社会基础的新兴政治精英愈加孤立」。

第二屆省議會在桂系倒臺後的「革命化」,實亦傷害了民主政治的良性發展。有研究者對此評論道,「國民黨取得了優勢,『政學會』及其相關人物遂成『異己』,遂成『附逆』,遭到排除。以民選之議員,將民選之議員除名,已為異事,且還自帶武力進入議場,此與軍閥動輒兵臨議會何異」。

經歷第二屆省議會的混亂後,粤人心理即已視省議會「爲贅旒機關,即令改選亦不過如是也」。

另見

  • 廣東諮議局
  • 廣東臨時省議會

參考文獻

评论 (0)

  • 还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