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安特卫普分为10个区(),各区有自己的和。
1958年,市镇贝伦德雷赫特、赞德弗利特和利洛并入安特卫普。1983年1月1日,安特卫普周围的七个市镇——贝尔赫姆、博赫尔豪特、德尔讷、埃克伦、霍博肯、梅克瑟姆与维尔赖克并入安特卫普,成为安特卫普的区;贝伦德雷赫特、赞德弗利特和利洛从安特卫普析出,合并为贝伦德雷赫特-赞德弗利特-利洛区;与1958年之前的原安特卫普对应的领土,成为安特卫普区。自2000年起,区议员每六年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2001年1月1日起,区恢复行政职能。2019年1月1日,安特卫普区的部分地区划归埃克伦区。2025年1月1日,市镇博尔斯贝克并入安特卫普,成为了安特卫普的第10个区。
区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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