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證瑜

王證瑜(),香港裁判官,曾為執業大律師。

早年和教育
王證瑜1982年生於香港。2004年獲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士學位,2005年獲香港城市大學法學專業證書,2016年在香港中文大學取得哲學文學碩士學位。2006年時獲得香港大律師資格,同年開始執業。之後曾在七個裁判法院任職。2023年及2025年,他被任命為香港區域法院暫委法官。

曾審理的案件有:前匯豐副總裁收受利益;警員藏毒(案件編號WKCC 4947/2017);郵差欺詐超時津貼(案件編號WKCC4332/2017);港珠澳大橋工程地盤發生的一死四傷工業意外;勞工署督察虐畜案(案件編號ESCC57/2023)
;兩名免檢疫空中服務員返港後違規外出案;4名食物環境衞生署衛生督察被控串謀盜竊食物檢測樣本等案件。

被企圖持刀攻擊
2024年11月4日,一名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企圖持刀襲擊王證瑜。現場的警員迅速制服該男子。該名人士於2021年被王判定犯「猥褻侵犯」罪並需入獄三星期。他對該判決的上訴在2024年4月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駁回,並在2024年10月亦被終審法院駁回。該名人士已被控企圖傷人罪,並被還押到小欖精神病院特別看管。 事件發生後,香港司法機構、律政司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對任何襲擊司法官員的行為發表譴責聲明,後續法院將加強安檢設施。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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