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卓(),字懋修,號曼仙,南直隸揚州府江都縣人,清朝政治人物。順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進士。歷任刑部主事、四川提學道、陝西臨鞏兵備道等職,官至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岳州道。陳卓為清初能臣,在川陝任內興復文教、整頓邊政,並於戰亂後保護文化遺產,補刻《淳化閣帖》肅府本。其人文武兼資,政績卓著,後辭官歸鄉,卒祀於鄉賢祠。
生平
家世與科第
陳卓生於明朝萬曆三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609年12月16日)。出身將門,曾祖與祖父陳道皆官至參將,父陳國瑞。
順治四年(1647年)參加丁亥科殿試,位列二甲第二十名進士。其科舉路途為:鄉試第五十八名,會試第二十一名。中式後,都察院觀政。
早期仕宦
觀政結束後,陳卓開始在刑部任職,升遷迅速:
- 順治五年(1648年,戊子):授刑部廣東司主事。
督學四川
順治七年九月二十四日(1650年10月18日):「陞刑部郎中陳卓為四川按察使司僉事,提調學政。」
- 協理省務:到任後,陳卓作為重要官員,與四川布政使王原膴、按察使李士劭等聯名向巡撫郝浴呈文,參與討論如官員俸祿等地方重要政務。
- 力請開科:針對四川因戰亂連續四次未能舉行鄉試的情況,陳卓以督學道身份積極向朝廷建言。他在回覆巡撫的文中稱:「我朝定鼎以來,各省四舉鄉試,惟蜀士未登賢書」,迫切希望為四川士子爭取科舉機會,恢復文教正軌。
- 興復文教:當時四川文教事業幾近荒廢,士子流離失所。陳卓駐保寧府,積極招集流散的讀書人,並拿出自己攜帶的經籍,命他們互相傳抄學習,親自勸課教學,使「絃誦之聲遍野」,文風為之一振。
- 慧眼識才:陳卓以其深厚的學養和鑑別力,在四川士子中發現並拔擢眾多人才,其中最為人稱道的是他賞識並預言「三李生」——即南部縣的李含登、銅梁縣的李之韡和通江縣的李蕃。他曾在巡撫郝浴面前讚嘆:「我試全蜀,得三李生,不負此行矣!」後來的事實驗證他的眼光,三人相繼中舉人,時人無不欽佩其識人之明。
- 軍務協防:在軍事危機時刻(如劇賊劉文秀攻城),陳卓與其他司道官員如王原膴、吳一元、李藻、劉通、吳之茂、柯臣等一同控騎出城,安撫逃卒,穩定軍心,展現其臨危不亂的軍事和協調能力。
兵備陝西
順治十年五月初七日(1653年6月2日),陳卓結束在四川的任期,獲得升遷。《清實錄》明確記載:「四川提學道參議陳卓,為陝西按察使司副使,臨鞏道。」由此,他正式出任陝西臨鞏兵備道。在此任上,他延續重視文教的作風,重修文廟,並按照古禮補全了鐘磬、佾舞、簠簋、硎羹等祭祀禮器,使祀典得以恢復。在民政與經濟方面,他進行多項改革:
- 茶政改革:恢復「官商分茶」的茶馬貿易制度,便利邊境民族(番人),促進經濟交流與穩定。
其施政理念務實,注重民生,志書載其同僚施政「寧弗便於官,毋弗便於民」,陳卓亦身體力行。
文化貢獻
順治十一年(甲午,1654年),陳卓在陝西任內完成一項重要的文化工程。明朝肅王府所刻《淳化閣帖》石刻,是極為珍貴的法帖範本。明末清初之際,該套石刻險些散失淪陷。陳卓作為臨鞏道(兼理洮岷事務)官員,主持補刻殘缺部分,使該文化瑰寶得以恢復完整,世稱「肅府本」或「遵訓閣本」。儘管後世評價其補刻部分的神韻不及初拓,但此舉在改朝換代的動亂後,對保護重要文化遺產具有重要意義。
晚年及身後
順治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1655年10月23日),陳卓迎來其仕途的頂點。《清實錄》載:「陞……臨鞏道副使陳卓。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岳州道。」這是最權威的官方記錄,明確其最終實職為湖廣布政使司參政,分守岳州道。乾隆《皋蘭縣志》所載「擢雲南按察使」之說,或為當時的傳聞或未實授的計劃。
然而,與陳卓同為進士且交好的著名詩人施閏章(施愚山)提供了其最終歸宿的記錄。在其詩作中,明確指出陳卓是在任官後主動請辭(自免)而歸鄉廣陵(揚州)的。詩中描繪陳卓歸隱後的生活狀態是開堂納客,詩酒自娛,過著瀟灑閒適的生活。這證明陳卓的最終歸宿是辭官歸隱,安度晚年。卒後,因其功績與德行,入祀鄉賢祠。
- 《林屋文稿》贈別詩:陳卓的同年好友在他離京赴任四川時賦詩誌別。此詩情感真摯,既描繪蜀道的艱險景象,表達對友人旅途的牽掛,回憶二人在京師共事的時光。
- 《涑水編》邗溝雅集:記載揚州府通判李昌垣招飲,陳卓等友人共泛邗河的春日晚景。時人郭臥侯盛讚此詩「風流氣格,獨步唐人」,反映陳卓所參與文人群體的藝術高度。
- 《鈍齋詩選》清明雅集:記載清明日作者與陳卓及其他友人一同泛舟郊外的雅事,可見其友人間情誼深厚。
- 《安雅堂詩集》陝西雅集:收錄同僚邀請陳卓赴皋蘭五泉亭賞景的詩作,展現其在陝西任上的交遊。
- 施閏章贈詩:詳盡記錄了陳卓歸隱後的生活,是瞭解其晚年的關鍵史料。
這些詩作是還原陳卓社會關係、仕宦經歷與生活情趣的珍貴史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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