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寿松(),又名仇镇龙,湖南省宁乡县人,中国共产党早期党员,工人运动领袖、革命家。
生平
1898年12月15日,仇寿松出生在清朝湖南省长沙府宁乡县道林乡(今宁乡市道林镇)一个贫苦的煤矿工人家庭。7岁时,仇寿松进入私塾读书,9岁时父亲病故,家庭陷入困境,不得已辍学以挑炭为生。1921年春,他在船山学社修理课桌时结识毛泽东,因其革命思想而吸引,经常同好友舒玉林一起聆听毛泽东讲解革命道理。
1922年初,湖南劳工会领导人黄爱、庞人铨遭到湖南省省长赵恒惕秘密杀害于浏阳门外识字岭,仇寿松闻讯后十分悲愤,按照毛泽东和郭亮的部署,当晚带领30多名工人赶到刑场收殓烈士遗体,并立下“此仇不报,誓不甘休”的誓言。
1922年夏,仇寿松积极参与并领导了长沙泥木工人大罢工,他带领工人冲上洞庭春酒楼,逼退鲁班庙总管值年骗取的所谓“交涉费”3000元银洋。按照毛泽东的指导,他在工人中组织“十人团”,在两个多月内组织了108个“十人团”,1000余人,壮大了工人力量。9月5日,长沙泥木工会成立后,仇寿松出任罢工委员会委员,参加组织全城泥木工人请愿,最终取得罢工胜利。
1923年春,经郭亮介绍,仇寿松加入中国共产党,积极投入查禁日货的斗争,1923年6月1日带领工人纠察队到日清码头查禁日货时遭日军枪击,造成“六一惨案”。
1925年秋,仇寿松受党组织派遣随萧石月到新化县锡矿山开展工人运动,他们以办平民夜校作掩护,秘密发展工会会员1300余人。1926年4月8日,锡矿山工会召开成立大会,遭矿山当局及商团镇压,造成“四八惨案”,伤了6人,30余人遭到逮捕。仇寿松坚持斗争,拟定了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加工资的12项条件,代表工会同矿务局签订协议,取得斗争胜利。
1927年2月19日,仇寿松在锡矿山工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当选工会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他带领矿工开展革命斗争,并且组织领导了矿山工人武装力量。
“马日事变”后,1928年春,仇寿松回到长沙城转入地下斗争,接替牺牲的朱有富出任中共长沙县委书记,他在泥木工人中组织了一支数十人的武装小分队,开展地下游击活动,在长沙与安源之间运送武器,转移干部。
1928年2月25日,仇寿松在长沙南门口大椿桥尼姑庵内开会时不幸遭到逮捕。在狱中,仇寿松经受踩杆子、烙胸背、吊“半边猪”等多种酷刑,始终坚贞不屈。
1928年4月2日,仇寿松在长沙城浏阳门外识字岭英勇就义。就义后,人们从他的衣袋里发现了一封沾满血迹的遗书,上面写着:“吾妻:你要革命到底,好好把两个儿女抚养成人,天会亮的!”
纪念
2016年,“湖南红色记忆多媒体资源库”中的“三湘英烈”栏目收录了仇寿松的事迹。
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多家媒体再次宣传了仇寿松的革命事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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